2022年丽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8-2090823,电子邮箱:lsxxgk@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府办对标国办、省办年度工作要求,制订《2022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1.围绕中心工作,深化主动公开。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全年共刊发《政府公报》12期,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2条,政府文件129 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6 件,均予以解读。
2.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实施,建立覆盖基层政府、延伸至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基层政务公开体系。开展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帐号,提升了我市政务新媒体的协同发声能力。
3.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8件,主要集中在政策文件、村居拆迁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土地管理等方面。其中被提起复议诉讼各2件,除1件复议未审结外,其余均未败诉。
4.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工作流程的管理。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并不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通过召开全市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赴基层工作指导等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四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进社区实地开展调查、举办民生政策进万家进万企线上线下活动、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听取公众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2022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43
3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5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多样化解读、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新的一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优化解读流程,统筹技术能力,提高解读质量和多样化水平。加强对基层的政策解读培训指导,推进政策直达基层,落地见效。
二是优化公开载体。在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建设更加多元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
三是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公开工作责任。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明显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