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丽水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207,邮编:323000,电话:0578-2070751,电子邮箱:lssyjglj@bjlbwl.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报纸、微信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14条,同比增加5.9%。通过公文平台发布主动公开文件190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栏目公开信息208条。与电视台、广播等联合开设应急宣传专栏,制作并通过融媒体发布短视频2个,在省市两级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233篇,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刊发动态42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20起。按期公开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细化说明收支情况安排。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各类渠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工作日期间依申请公开电话全部及时接听,并予以耐心解答,未因态度恶劣而被投诉举报。
(三)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情况。发布《2022年年度丽水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办案100%网上公示,2022年,我局所办案件收到1起行政复议,未收到诉讼,未收到有关执法投诉或执法不当举报,也未发生因执法引发的上访等事件。细化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通过音频、文字等方式进行解读。
(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办理危险化学品、矿山类安全许可146件,所有许可项目都按时办结,切实做到办结率、准确率、满意率3个100%和零投诉。
(五)安全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群众反映和企业需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供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营造良性竞争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广度不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大、涉及领域广,往往会忽略某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造成公开时效性不强、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
二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目前只有1人兼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精力不足。
三是舆论引导意识不强。涉及到突发事件类信息和各类事故灾害信息,发布信息后不注重舆论引导,存在舆论发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