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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文字】丽水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15:21:21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丽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的同时,主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一是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规范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推动县级层面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二是深化债券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认真做好省政府发行债券信息的转发工作,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情况等,还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债券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债券有关信息。三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采云平台功能,实现政府采购全链路信息公开。四是提高直达资金使用信息公开透明度。在市政府网站新增设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各项信息,提高直达资金拨付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按照规范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其中予以公开16件、重复申请1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公开0件,全部依法办理完毕。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丽水财政”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扩大政务公开参与,全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300余篇,发布“2022年丽水政府预算报告轻松看”、“丽水财政账单”等系列推文,进一步提高公开时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设立网络发言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网络舆论、财税政策进行解答,畅通财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渠道。门户网站新增适老版本和手机端版本。

        (四)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创新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利用ppt图文解析等形式进行创新性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线下实地宣传讲解等方式正面发布财政重点热点事件,坚持把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五)监督检查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日常监督评议和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明确考评扣分细则,密切关注市政府办公室定期通报、晾晒工作,及时整改,对照自查。督促提升各有关处室(单位)和相关人员主动关注、主动作为的工作自觉性,推进政务公开层层落实,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8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8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宽;二是规范性文件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对标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五公开”,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对财政政策性文件开展创新性解读。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群众企业沟通渠道。紧扣群众关注的财政热点和难点,把财政新媒体作为财政工作沟通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完善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优化财政工作流程,保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敏感度。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根据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难点尤其是整改通报问题对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财政干部做好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敏感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层层落实政务公开责任。

        四是提升公开质量,做实做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完善预决算公开、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积极做好财政重点工作的公开,及时公布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管理信息的公开,提升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做好监督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加大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和重点环节的研究力度督查力度和分析深度,及时查漏补缺,防患未然,超前谋划,提前预判,做好对政务公开措施落实不力情况的督查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共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通知0件,收费通知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