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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13 09:24:15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8-22980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27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03条,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60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415条,许可公示结果16506条(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等);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6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1件,均按时答复。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1.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联合主流媒体,通过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等多种自主发布方式,对政策举措出台、法律法规解读、创新做法成效给予深入宣传。今年来,在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APP、浙江新闻客户端等主流媒体上发布信息207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5条,阅读量249000次。

        2.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1件。加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市本级118个案件查处结果全部公示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与执法信息公开,2022年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16条,惠民助企信息14条。

        3.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建立省市两级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快速协同通讯联络网,对重大舆情实行24小时持续监控,2022年受理并处理“问政直通车”问政贴21件。在“315”“双十一”“618”等特殊时期以及中秋、春节等特殊时节,针对网络购物、中秋月饼、电梯维保、化妆品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地方媒体等及时发布消费指警示和安全小知识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稳定民心。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狠抓内部制约机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局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为政务公开工作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反应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虽然有序抓好了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处室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还不够,导致一些公开的信息没有能够及时的上传和发布。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干部队伍政务公开的处理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3年,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早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是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员政务公开意识以及把握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