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分工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议常抓。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工作实效考核内容,及时召开局务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一是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范围,规范内容,严格公开。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努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局领导审核;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办理程序,办公室受理、登记、审查后,进入公文程序进行流转。
(三)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效果
1.“浙里办”好用、易用更突出。全市“浙里办”注册用户214.8万,较去年年底增长14%,百万人口日均活跃数3.8万。推动县(市、区)建设县级频道,青田县于5月中旬率先上线县级城市频道。提高“浙里办”及政务服务网应用同源同质水平,目前全市35个应同源发布的微信服务中已有34个完成同源发布改造或下架。做好“浙里办”城市频道运维和应用推广,今年以来“浙里办”日均活跃用户数9.5万,远超全省平均值。
2.以“数据”为核,全力夯实平台底座。数据资源平台累计提供数据接口2308个,累计调用11.4亿次;完成90个单位的1327个数据共享需求,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99%以上。新增开放数据项560个,累计开放无条件数据集1174个、受限开放数据集346个,累计开放数据量6.36亿条。积极组织2022年数据开放创新大赛,全市共有7支队伍入选省复赛,2支队伍入围省决赛。
(四)增强提案办理公开透明,提升提案办理监督
2022年我局办理市人大议案(建议)10件,其中,主办件0件,会办件10件;市政协提案(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2件,会办件10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的同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查和督查中,发现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是否主动公开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单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信息公开渠道主要还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媒体采访、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的信息较少。三是依申请公开经验缺乏,我局平时涉及的依申请公开件较少,对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经验不足,存在答复办理不当的潜在风险。
六、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规范公开行为,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夯实责任,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是强化宣传,丰富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运用丽水市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大数据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基础性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