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加强重要政策信息公开。突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涉疫信息公开,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市全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地方性法规3个、规章2个,政策文件10629个(其中规范性文件 524个),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56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826件,《政府公报》12期。围绕重大政策落地实施,做好发布解读,在解读形式上推动线上线下多形式开展,全市举办新闻发布会41场。全市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1270个行政决策的草案、起草依据、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等。 (二)强化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全市开展两次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强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数据分析应用,结合2021年我市民生实事征集群众重点关注问题情况反馈,通过梳理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落后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开展社会保险等8个重点民生领域政策线上线下宣介活动。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2021年,全市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的49件、行政诉讼18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 (四)加强工作监督管理。 一是用好考核指挥棒。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二是加强工作调查指导。市府办组织调研组先后9次赴县级部门、乡镇、街道调研指导。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市委依法治市办编制《法治建设应知应会》分发各地各部门学习。召开由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等600余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市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四是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咨询意见建议”征集、进社区实地开展《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调查,政府开放日等方式,开展公众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与建议。2021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54
254
39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22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136089
行政强制
276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031.70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4
26
10
2
6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一)予以公开
310
3
3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5
8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6
23
1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3.其他
(七)总计
622
8
6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7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49
1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有待加强。根据日常工作检查发现,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部分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2.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等问题。3.工作创新不足,多着力于常规动作,探索性不够。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完善评价体系。最小颗粒度细化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二是在原有会商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建立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的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三是加强工作指导,以重点问题、重点县、重点部门为对象,持续开展下基层、勤指导、重交流等工作。
2.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提高主动公开质量和实效。
3.提升政策解读回应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解读范围和内容,持续优化解读流程,创新解读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同时,推动政务舆情回应更加积极主动,形成社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局面。
4.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规范发布内容,加强日常监测督查,提升精细管理能力。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与内容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对标国办、省办年度工作要求,印发《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丽政办发〔2021〕30号),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根据年度工作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形成责任清单。抓重点工作,全面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建立公开专栏,进一步做好规划信息、财政信息、营商环境信息、疫情防控等方面信息公开。梳理工作薄弱点,制定“丽水市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试用版)”,印发《规范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本年度,全市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