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庆元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升级平台规范建设,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不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82条,发布政策文件750件,政策解读3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76件,意见征集及采纳120条,疫情防控信息495条,政府采购信息1562条。
(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
1.完善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做好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政策文件栏目设置,系统清理重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件,现行有效275件,废止19件,均已通过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并纳入浙江省政策文件数据库。
2.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按照《庆元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在征求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主动公开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共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0条,发布征求意见结果反馈120条。
3.集中公开各类规划信息。开设规划信息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归集整理历史规划,主动公开规划信息42条。
4.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各类数据,并纳入数据浙江数据库,发布数据解读24条。
5.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开设财政预决算专栏,进一步扩大政府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全县各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52条。推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信息,公开地方政府债务34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63条。
6.规范政府集中采购公开。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的目录、标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及实施情况,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562条。
7.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防疫物资供给等相关信息495条,精准说明防控措施。
8.规范和完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补充完善公开菇城公寓、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竣工等方面信息133条。
9.深入开展政策解读。针对产业发展、土地征收、民生保障和民生实事等方面重大政策和政府工作报告,采用图标图解、简明问答、动漫等形式深入开展解读,发布重要政策文件解读32件。
10.开设营商环境专题,及时发布惠企政策清单、企业“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等信息,不断提升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
11.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全面摸排政务新媒体,保留32个账号,均在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并纳入监管,关停注销长期闲置账号17个。开展全县政务新媒体规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监测、随时通报和整改反馈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了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
加强对各单位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主动开展跨部门研究会商,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高办理质效,实现受理败诉双下降。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8件,同比下降52.5%,办结38件,其中予以公开35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
(三)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梳理分类整理政府网站栏目,优化设置,形成27个一级栏目,59个二级栏目,6个重点专栏。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不断加强监督考核
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突出日常工作的比重, 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乡镇(街道)进行严格考核。完善社会评议与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常态化考核评估机制,邀请第三方对全县各单位公开事项进行社会评估,建立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机制,实行周、月、季度通报,形成常态化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评议。强化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2021年度我县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9 | 19 | 2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756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70398 |
行政强制 | 28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7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 | 0 | 0 | 0 | 0 | 0 | 35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1 | 0 | 1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队伍比较薄弱,人员不稳定,岗位变动较快,流动性较大,不利于政务公开业务的开展和延续。二是政策解读回应不够。部分重大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多。以落实上级要求为多,结合本县实际,创新亮点工作不多。
2022年,庆元县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针对重点民生、公共资源、财政预决算、民生实事等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精准度。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通过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形式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不断提升解读效果。
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融合。以深化数字化政府为依托,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浙江政府服务网,落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促进数据开放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的服务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县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