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bjlbwl.com/col/col1229265131/index.html)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2130426,电子邮箱:shiyijinqiu@163.com)。
一、总体情况
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转换的历史关口和开局“十四五”、启航新征程的重大任务,市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对标国办、省办年度工作要求和《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丽政办发〔2021〕30号)《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年度工作分解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并及时整改市府办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亮晒》、政府网站检查报告、政务新媒体情况通报中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丰富公开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2889条;主动公开公文125件,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11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丽水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317篇信息;上报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等被录用的信息共99篇,其中3条被省政府录用;在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媒体刊发城乡建设工作各类新闻80余篇次。
(三)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扩大宣传力度。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11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通过丽水日报、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告,28条线路宣传车进社区,专设12个临街固定点位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对《关于公开销售丽水市区联城(四期)经济适用住房的通告》及《丽水市区联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公告,经过7天12个临时点位的宣传,发放宣传册20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5000多人,最大程度让市民知晓信息、读懂政策、解答疑惑。
(四)坚持服务准则,做好档案查阅工作。市城建档案馆按照既符合保密要求,又便于利用的原则,优质、高效地完成各类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为社会、为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凭证。2021年,共接待利用者2441人次,查阅档案7608卷次,复印资料27391张;刻录光盘19张,发送电子邮件239个,提供电子文件62518个。
(五)紧盯重点领域,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到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最多跑一次”等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方面,2021年,新增4个重大项目,原来的14个项目中,1个项目正在走竣工验收流程,1个项目还在建设中,其他12个重点项目均已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均已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12.4138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建设局在对政务公开进行自查评估中发现,业务处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导致产生的政府信息滞后公开;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宣传面还不够广泛。针对以上问题,市建设局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服务提升为抓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成效。
(一)增强意识,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知识培训。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通知等文件以及领导讲话,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素养、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机关内部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能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用好载体,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利用现有政务发布平台,采用图解、公众号、电视、报纸、宣传车进社区、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确保基层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二是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