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工作机制。一是抓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账户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抓制度建设。制定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信息发布、公开保密、舆情处置、监督检查等要求。三是抓工作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通过召开月度例会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举措。
(二)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根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特色,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解读、统计工作动态的新闻宣传。2021年通过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开信息808篇: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0篇,统计政务类643篇,统计数据类10篇,统计信息类60篇,统计法制类21篇,统计产品类17篇,政策文件与解读、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政务信息公开类37篇。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平快优势,在新媒体的选题、策划、发布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2021年,丽水统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148篇,连续两个月跻身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TOP50。同时,积极向“丽水发布”等市级新媒体平台报送并录用52篇信息。三是积极开展线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结合“统计宣传日”、“9.20统计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市县联动推动统计宣传进部门、进企业、进社区,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把握公开重点,增强政务公开成效。一是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协同推进“152”数字化改革,参与支撑丽水“花园云”建设,上线点亮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专题门户。2021年,共向市大数据平台公开共享数据197条,“数据浙江”加载3824笔数据。二是坚决做好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1年,开展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征集、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及中标单位公示等。三是深化行政执法公开。开展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行政处罚8件,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四)加强平台管理,提高政务发布质量。一是改造优化网站功能。开展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二是不定期纠错整改。对超期栏目、错链、无效链接、错别字等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常态化监测检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排查整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及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排查整改,政务公开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应付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质量不够高、内容不够全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积极适应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做好统计服务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力提高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和统计信息发布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政府网站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逐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统计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四是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本单位职能领域,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以信息公开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规范、补足短板、优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