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95号1栋1207,邮编:323000,电话:0578-2070065,电子邮箱:lssyjglj@bjlbwl.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监督保障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清单之一,办公室一个口子统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业务处室协同配合,并根据《丽水市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分解任务,加强监督考核,制定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考核成绩。修订完善《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并定期及时组织人员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的问题,全力做好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整改工作,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对丽水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网站和局门户网站逐个栏目进行排查,没有按规定按时更新内容的,及时补充更新内容。
(二)紧盯重点领域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强化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2021年,办理危险化学品、矿山类安全许可156件,所有许可项目都按时办结,切实做到办结率、准确率、满意率3个100%和零投诉。二是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应急管理系统2021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和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计划,明确目标和20项工作重点,确定检查单位46家,其中17家为一般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处罚449起,罚款803.05万元,检查处罚率30%,罚款收缴率100%,办理行刑衔接2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三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3月31日,公开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细化说明收支预算情况安排。8月31日,公开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收入决算总体情况、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2021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10条。四是强化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围绕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防台、自然灾害防范等重点工作,通过报纸、网络、公众号、广播电台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在省级媒体刊发32篇、市级媒体刊发198篇。五是强化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丽水市应急救灾中心的各类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情况、竣工情况、土地征收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2021年,共计更新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31条。
(三)精准解读回应推进应急管理公开。一是做好重大政策解读。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发布《丽水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二是做好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增强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启动防汛防台IV级响应6次,提升至III级响应3次,提升至Ⅱ级响应2次;应急响应期间精准发送预警提醒短信484万余条次。三是做好灾害救助信息发布。通过与新闻媒体的联合联动,防汛防台期间,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步工作等情况。
(四)坚持为民服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一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妥善处置依申请公开件2件。二是严格做好信访化解工作。围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防灾减灾等社会关注的热点, 全力打造信访“无越访、 无重访、无积案”。2021年,共妥善处理信访举报件10起、咨询件30起,办结率100%。三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答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今年交办的建议提案进行办理,共计主办建议提案2件、会办建议提案9件,办理满意率为100%。
(五)优化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按照省、市统一要求,调整优化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做好“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编辑和维护,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全年累计编发微信信息182条,拥有粉丝18731名,未发生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应急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大、涉及领域广,往往会忽略某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造成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二是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丰富。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的平台仅限于门户网站和微信,形式单一,吸引力不足,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目前我局只有1人兼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精力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