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2021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15:23:49 浏览次数:
        (图解)2021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编制而成。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共在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424 条,其中丽水市政府网站更新642条,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更新782条。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共发布相关内容2026条,其中微信公众号787条、微博1123条、抖音116条。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7件。依申请公开办结23件。网络问政直通车办结22条。13家开放设施单位共吸引6679名群众参观或者网络浏览。

        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每月发布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通过丽水电视台每日的天气预报等节目,发布空气环境质量。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不同形式,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数据。发布2021年度《丽水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发布2021年度空气质量日报365篇,空气质量月报12篇,水环境质量月报12篇,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信息等内容。

        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行政许可信息公开。2021年,全市审批建设项目数334个(不含辐射),其中报告书50个,报告表284个。登记表备案数596个项目(含降级登记表),审批项目总投资5844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133万元。全市因不符项目准入条件要求被否的项目达7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80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6个。

        市本级共审批17个项目,其中11个为新建项目,报告书6个,报告表11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31件,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6件。办理危险(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情况等41个。市本级许可项目均已公示在市政府政务网或我局门户网上。

        三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专家(授课)咨询等方式,向公众和企业发布正面消息。2021年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并做好解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的职责,在班子会上率先向班子成员解读政策依据,在公众咨询时也能做到带头解读。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7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5件,会办12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会办8件。主要涉及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补偿、改善水、气环境质量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实现按期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进一步推进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在局官方网站和市政府网站设置政策法规、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等专栏,公布开展行政执法双随机工作情况等,2021年公开辖区内的重点污染企业111家,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5件,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114件,机动车信息公开13件;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要求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除网上公开,还结合“6·5世界环境日”、“7.29丽水生态文明日”等活动载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普遍公开的目的。如浙江生态日期间,在丽水市图书馆等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研学活动,6·30活动日当天就吸引到2000余名市民驻足参与,宣教期间共计2万余人观看了生物多样性展板。

        五是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2021年,在“一台一报一网两微”及时公开了《丽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包括需整改问题、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分32批公布了211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分13批公布了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此外,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

        六是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记者见面会机制,通过举办2次新闻发布会、3次媒体采风活动等形式,定期发布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满足公众信息需求。邀请国内主流媒体走进丽水一线,亲身感受丽水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体验环境保护和执法督察方面采取的措施,并分别在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上发布。

        七是继续落实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我市13家开放设施共在线下开放60次,吸引1075名群众参观。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宣传手段,在线上开放28次,共5604人观看或浏览。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3件,办结23件,办结率100%。开设丽水生态环境大学堂11期,培训企业919家1111人次,编印10个领域行业《环保管理应知应会手册》共计1350本,在企业门口等显眼位置新增389个环保信息公开栏,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和公众参与力度,减少“邻避”困境,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众环境知情权和切身环境利益。

        八是强化基础保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纳入年底处室和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信息发布,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建设,凡报送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000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000

        1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00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22

        0000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我局人员编制力量不足,没有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管理能力仍然薄弱,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改进措施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对各处室单位的综合考核和《市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任务。继续规范公开栏目,确定各栏目的牵头处室及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责任到人,并加大对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确保各单位(处室)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该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客观、真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