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汇总2020年度市经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经信局联系(地址:丽水市继光街27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5025)。
1.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类130条;属于依申请公开类100条;属于免于公开类0条。
2.《丽水经信》向社会发布信息,其中《丽经信普刊》全年共编印14期。主要是向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发放。
3.“丽水市经信局”官方微信向网友发布信息,全年发布微信1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3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查和督查中,发现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如新入职人员学习还不够到位,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政府信息是否主动公开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全年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政策文件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下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认真把握: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扩展渠道,加大宣传。充分发挥《丽水经信》、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微信,企业码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及时报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用权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度。
(三)做好保密,加强督察。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检查,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失泄密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