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丽水山居”乡村民宿打造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法宝、乡村产业振兴的新业态和全国农家乐民宿行业的新标杆,有序推进“丽水山居”乡村民宿综合体和精品示范项目的培育及评审认定工作,加大产业帮扶工作力度,健全完善联农带富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局组织了调研,并起草了《“丽水山居”乡村民宿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将有关建议反馈至我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丽水市丽阳街827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1305办公室,邮编323000;
2、电话:0578-2621983;0578-2026726(传真)
附件:“丽水山居”乡村民宿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丽水山居”乡村民宿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