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度丽水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lsga.bjlbwl.com/)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5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786385,电子邮箱:lssga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省公安厅、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精心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21年丽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约14575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本单位网站公开433条,微博微信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4099条;依申请公开2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政务公开载体,拓宽主动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公安”微博、“丽水公安”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四)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借助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专人、有安排、有考核。优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责任分工,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六)靶向整改。密切关注市政府办公室定期通报、晾晒工作,建立定人定向联系整改制度,对通报晾晒中发现的相关单位问题,第一时间对照自查,坚决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坚决做到自查自纠、整改提升。经过一年的努力,没有因存在问题被市府办亮晒通报,取得了“零失误、零投诉、零出错”的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50747
行政强制
102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12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尽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政务公开全警参与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形式;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对照群众新期盼、紧扣政务公开新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深化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大力创新公开形式,以多种易了解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