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的《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更新频率和时限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5条。同时对涉及到的市本级4个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及公共资源配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各类报道、公告1000余条,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较好完成了主动公开的各项基本要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复。全年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认真回复办结,同时,及时将内容录入到浙江政务服务网依申请处理工作系统中。三是用好各种平台回应网民关切。除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外,还在问政直通车平台回应市民关切提问49条。
(二)努力保障政务公开效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栏目,丰富栏目内容,优化官网手机适配,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局官网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同时,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提高更新速率,做好政府网站向新媒体、融媒体输出同源,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
(三)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监督保障措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根据公开内容,明确局办公室协调落实、相关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网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04
行政强制
1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分散管理、联动性不够,公开工作资源合理使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一方面规范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发挥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的作用,优化官网手机适配,日常加强收集百姓普遍关切的问题,针对相关问题,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使百姓真正关心的内容得到回应;另一方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和维护,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加强新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运用,提高更新速率,做好政府网站向新媒体、融媒体输出同源,改进公开方式,提升局官网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省、市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和相关平台的维护更新。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政务公开质量。二是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把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关口,严格执行重要政策文件发文会商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持续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工作。三是继续提升政民互动水平。更加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凡是不涉密的,一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台账化推进回应关切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