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监督保障有力
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督促提醒,讨论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工作目标、执行措施以及具体的组织实施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多次在全局职工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提高主动公开相关工作的认识。同时按照我市市本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共开设机构介绍、政策文件、规划信息、财政预决算等8个栏目。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应公开内容交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进行公开,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二)制度建设健全
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上涉审舆情应对预案、网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对外提供审计资料管理办法,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保障力度。
(三)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1.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上级机关重要政策解读及时进行转载;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谁制定谁解读”原则,按照统一模板进行政策解读;三是适当采用图形图表等方式解读文件,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2021年8月5日,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详细解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增强群众的知情权;2021年11月23日,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通过小视频的方式解读新修订的《审计法》。
2.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建立了网上涉审舆情应对预案,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丽水日报等载体,及时发布审计工作信息、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宣传审计成果。网站专门开设“审计工作报告”栏目,每年发布《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应的政策解读资料。同时通过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建议、我要举报、领导信箱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未接到投诉咨询类信息。
3.围绕重点领域公开,加大特色栏目公开力度。围绕审计年度计划安排、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整改情况等方面,主动公开了《丽水市本级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公开了18个审前公告和1个审计结果公告。开设“以案释法”特色栏目,平均每月详细解剖一例审计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截至11月底,在市局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数达到700余条,主动公开的公文110余件。
(四)政务公开行为规范
1.做好常态信息的发布
(1)公开机构介绍情况。按照最新的三定方案主动公开本机关负责人、本机关简介、内设机构简介、下属机构简介等情况,2021年以上情况均为变化,我局未发布相关最新情况。
(2)公开政策文件情况。按照市里最新要求,已划分为上级文件、其他文件和政策解读3个小模块,2021年共发布6个其他文件和2个政策解读。
(3)公开规划信息情况。按照市里最新要求,已划分为专项规划和其他规划2个小模块,专项规划主要发布审计专题规划,其他规划主要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化发展等方面规划。由于丽水审计“十四五”规划还在征求意见中,未正式定稿,2021年我局还未发布规划信息。
(4)公开统计信息情况。每年年初及时公开上年度审计工作相关数据,我局已于2021年2月19日主动公开2020年审计相关数据。
(5)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按照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情况,相关要素符合规范。
(6)公开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共公开6条政府采购信息,所有购销合同均按时履约。
(7)公开民生信息情况。划分为审前公告和审计结果2个小模块,2021年公开了18个审前公告和1个审计结果公告。
(8)公开人事信息情况。及时公开局机关人事任免、招考(聘)及录(聘)用计划、报名、录用、体检情况,及专项技术类考试信息,相关要素符合规范。
2.规范基本操作流程
采用新版目录体系,符合省基本体系要求,公布索引号、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有效期、文号、发布机构、关键词、信息分类和信息格式等核心元数据,保障目录体系框架、栏目体系符合统一要求,并完善相关专题专栏;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制定正式的答复书,答复书经过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流程,规范管理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环节。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运行
未发生泄密以及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11月份,组织人员对政府网站信息平台(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包含居民身份证、详细居住地址、银行卡号及联系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公民个人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在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1.门户网站有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偶尔会被市政府每周通报中提醒,如视频报道两周未更新被提醒,各栏目至少保证每两周更新一次。
2.政策解读栏目内容较单一,主要为转发上级部门的政策解读文件,需进一步增强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性。
3.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要为动态类信息,需进一步加大局本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各处室联系沟通。
(二)改进的方向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审计项目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进点公告的同时也在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审前公告,同步公告审计事项、审计时间、联系人、审计纪律等信息,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及全社会的监督。
2.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继续加强全体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拓宽政务公开广度。以门户网站为主体,丽水日报、丽水新闻等为辅助,多渠道进行审计信息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审计信息的知晓度,同时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三)无信息处理费收取
(丽水市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