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1 11: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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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囿山路12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626069;电子邮箱:lssjyj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公正、透明、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立足完善机制,加强载体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实效性,有力有序做好2021年度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丽水市教育局强化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力度,局机关主动开的信息均经过职能处室、分管局领导、班子会研究等程序后进行公开,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信息还需经过市纪委(监委)派驻局机关纪检组审核,确保信息准确规范。丽水市教育局还通过丽水市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指南、丽水教育网等渠道对外公布监督电话:0578-2626069,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一)依托各类平台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经统计,2021年我局连同下属事业单位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601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8条,本单位网站公开1143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96条,通过网络问政直通车和信访答复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84条。今年,我局还依教育数字化改革,搭建“学区一张图”应用场景并入住浙里办,方便群众获取学区、招生等方面重要信息,该做
法被浙江省政府网宣传报道。
我局在开发的学区“一张图”应用场景入驻“浙里办”APP,方便群众查询新生入学信息
(二)主动发布热点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丽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2021年丽水市中考体育抽测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报名、疫情防控背景下教育教学保障、教师资格考试条件等内容和取得的成效进行现场发布。
2021年1月6日,丽水市教育局就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抽考项目抽签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现场公布抽签结果。
此外,我局还通过百姓热线节目高职扩招工作等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解读和实时解答,通过丽水电视台的《聚焦教育》栏目对教育热点问题进行专题报道。2021年,我局收到一件依申请公开件,并按时按要求答复。
2021年3月11日,丽水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政府专职副总督学马佩华在《百姓日线》节目中,对教育热点问题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以每周两期的频率,通过丽水电视台《聚焦教育》专栏节目向社会传递教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录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我局及时对出台的相关文件,用图解等群众易于接受,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宣传的效果,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4 | 0 | 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项(393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8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是民生大事,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是广大群众了解我市教育政策、获取重要教育资讯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的重要途径之一。丽水市教育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主动、及时、严谨、准确、全面的工作标准进行,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增强部门社会公信力。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没有进行针对群众阅读习惯的适应化编辑,信息公开方式不够生动活泼。二是个别文件公开不够及时,没有根据政务公开的时间要求,在政策文件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要进行公开,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个别文件超过规定时限的问题。三是个别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在教育局官方网站等载体上公开的教育信息,存在信息标点符号用错,专有名词表达不严谨等问题。四是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较长时间无相关信息更新的现象。五是工作衔接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局机关具体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有两位工作人员,有时存在沟通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变动后,存在业务知识、能力和公开意识不能有效跟上工作要求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1.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图解。今年新制定的14个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全部用图解的形式制作,改善用户界面。对于事关民生的重要文件,采用领导解读,官方微信推送等方式进行解读,增加解读的权威性和覆盖面,提高用户体验,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
2.及时做好信息维护。经常化做好网站信息有效性检查,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定时清理,方便群众对关键信息的获取。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库的内容进行梳理和补充完善,形成系统全面的规范性文件专栏。将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互链。对常规的文件信息,落实专人在文件制发后及时上传到政府网。
3.完善信息审核纠错机制。不断完善“分管行政领导统管、处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机制,保障教育系统所公开政务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4.做好岗位职责交接和指导工作。今年6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变更,在工作交接过程中,专门安排一个星期时间让继任者熟悉岗位职责,做好工作交接,熟练工作业务。建立AB岗制度,A岗人员对B岗人员做好业务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受影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一份外省的依申请公开件,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答复,有关信息在依申请公开平台填好上报。2021年度,我局未向社会民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