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思路等五方面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常议常抓。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配齐人员干好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全局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对局里发布的每个文件,都经过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的严格审核,保障所有文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二)完善制度,细化内容
一是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范围,规范内容,严格公开。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努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局领导审核;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办理程序,办公室受理、登记、审查后,进入公文程序进行流转。
(三)强化平台渠道建设,提升公开效果
1.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指标稳步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全市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定目标;整合市级自建政务服务应用,有效提升浙里办用户注册数及用户活跃数,目前达41394人,占全市实名注册用户2.62%,位列全省第4。
2.互联网+监管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均达100%,检查率99.87%;“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完成率99.87%;应用信用规则率84.98%,跨部门监管率21.72%;事件处置率99%;产业政策兑现系统上线957个政策事项,目前已申报265个事项,兑现2.91亿元,最快5秒申报、2分钟审批兑现。
3.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领跑全省。实现全市机关内部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率”“网上办实现率”双100%;率先在全市推行工资统发“一件事”改革,实现了由原线下跑腿200多次、盖章1600多次,转变为“盖一次电子章,零次跑”;全面完成浙政钉2.0迁移升级工作,激活率99.65%,均走在全省前列;第一批开展浙政钉2.0单轨运行试点。
4.迭代升级市级公共数据平台。编制个性化目录4311个;数据归集55.91亿条数据;累计共享调用1.65亿次;开放公共数据集563个,数据4.94亿条;开通丽水“数据高铁”22号线,上行数据超672.2万条;建设雪亮工程视频大数据应用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5169.90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今年以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但是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文件较少,内容还需进一步加深。我局大部分文件公开属性为免于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件较少,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单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目前,我局网站尚未搭建,只能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部分信息。此外,通过媒体采访、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的信息较少。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