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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丽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1 10:05:11 浏览次数:

         

        2020年丽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丽水市国资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28室;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735;电子邮箱:lssgz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网站公开为载体,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2020年,市国资委通过委机关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媒体公开国资国企工作信息254条,其中工作动态54条、通知公告69条、其他131条。未收到个人、公司、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接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已着手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正探索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委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努力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

        四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人员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出,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有机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和日常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深度广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