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外事工作,按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小结如下:
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办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专业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处室负责人、分管主任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根据2018年制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说明》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建立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健全完善《丽水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丽水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丽水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丽水市外办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制度。
二、积极谋划全年工作思路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2020年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市本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并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三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台帐工作。
三、强化学习,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编制工作
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市政府有关信息网上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对本单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一梳理,并根据公开信息的类别确定对应的信息格式,做好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保密和有关审查工作。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并按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上发布。
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丰富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断拓宽
一是依托本办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相关信息专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
二是有效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外事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在网站发布方面,已将各方面内容在本办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等。同时还公布了主任信箱。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6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2021年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文明处室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着力做政务公开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台帐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七)总计 | | | | | |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
我们将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外事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积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