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8 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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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原丽水市检验检疫局大楼5楼,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373,电子邮箱:lsswgc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进一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数字化。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3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据《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制定印发了《2020年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围绕增强业务能力和提高宣传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二)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依法依规公布信息。对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年度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等做到规定时限内更新。对本单位职能工作、涉及文化、旅游等信息资讯等内容做到常态化更新。对全局性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等过程中坚持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做到程序到位,全年制定并公开规范性文件3个。2020年度本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件7件并依法依规予以答复。
二是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群众关心的公共文化、旅游惠民、重大建设项目等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完善丽水市图书馆新馆竣工信息,定期更新丽水游泳网球馆和体育生活馆重大项目施工相关信息,让市民及时了解项目最新的进展情况。
三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主动改进信息公开方式,着力以文字、图片、思维导图等多种形式呈现,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网络问政等群众关心问题,及时发布有关工作动态,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借力数字化转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文旅信息供给智能化。完成文旅智慧信息平台建设,基于政务“一朵云”,在全省率先建成旅游数据仓,实现文旅融合推进、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完成“丽水市文化和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产业管理、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数据中心四大功能共计12个应用模块,形成从业务申报、监管到公共信息服务的全生态数据链条。
二是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对县级目录进行指导、审核。按照“政务服务2.0”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借力“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事件处置率100%;借力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49个“最多跑一次”事项的网办率、即办率、材料电子化率、承诺期限压缩比等四个“100%”;借力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实现应用场景100%覆盖政务服务事项和文体旅游等公共场所事项。
三是媒体平台建设专业化。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信息维护,及时向公众公开信息、提供服务,确保网站及信息安全,市文广旅体局官网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52条。加强“丽水文旅”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官方账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学习借鉴优秀运营经验,充分发挥其发布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全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88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1 | 减17 | 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8 | 增23 | 2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3 | 增115 (按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事项统计) | 9 |
行政强制 | 3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9 | 997761.7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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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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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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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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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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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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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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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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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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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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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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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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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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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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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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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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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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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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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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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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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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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七)总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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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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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有了进步,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可读性有待提升。信息发布主要仍是传统的文字+图片的形式,对于图表图解和音频视频运用较少。二是新媒体信息的传播性有待提升。新媒体的影响力、传播力、阅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栏目信息发布频次有待提高,因栏目性质不同,例如政策法规、旅游统计等栏目的内容更新频次难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网站运行与维护、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发挥文旅智慧信息平台作用。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不断深化政民互动。发挥文化、旅游、体育等等信息特点,进一步探索视频、音频、图标等信息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频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管理,拓展主动公开深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群众关心的文旅事业发展等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