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括苍路599号322办公室,邮编:323000,电话:0578-2781200,电子邮箱18157890022@163.com)。
(一)建章立制,政务服务管理进一步深入
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主要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夯实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基础。结合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通过积极引导和广泛宣传,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政府信息中心审查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评,增加各部门工作责任。
(二)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程序。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规定,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今年我局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和智慧停车设置收费泊位,均按照要求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并按实际情况采纳。二是动态调整清单。《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公布实施,明确20方面共300项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调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划转。第一时间根据工作职能,对执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三是行政处罚公开。加快推进数字转型,完善应用统一执法监管和处罚办案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全部网上归档。2020年,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浙政钉”掌上执法率达100%,一般程序案件100%网上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00%网上归档,实现综合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2020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办理1079件,对已结案的943件案件通过办案系统直接到政务服务网站集中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招投标情况公开。按规定时限将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并将采购项目询价招标、中标公示等内容全面公开。
(三)认真履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和目标,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业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与材料、承诺时间、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并全面向社会公开。全年“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类办理量30件;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理量263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类办理量1129件,总办件量1422件。二是充分履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能。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进行回复,并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对38件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部公开。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发布信息动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信息249条,在局网站发布执法工作信息613条、流浪犬公示316条、其他公示公告99条,全局发布文件797条,主动公开74条,通过公众号发布信息206条,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的合作,发布执法工作信息400余条,扩大公开宣传面,提高市民群众对综合执法工作政策法规的了解和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49
203
972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3
260.6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务公开要求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比,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质量不高,个别信息发布周期有待进一步压缩,等等。
(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和安排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促进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
化、规范化轨道。二是持续做好高效执法工作。认真做到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执法”要求,积极应对新型互联网工作模式提高电子化办公水平,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