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起草有关商务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有关商务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实施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
(二)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三)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订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五)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展览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
(七)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八)负责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负责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管理进出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九)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管理和促进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全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牵头协调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事务。
(十一)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指导和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经验和成果在全市的复制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及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的开放平台。负责开发区运行监测。
(十三)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境外投资管理。负责境外枢纽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牵头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按照授权组织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事宜。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统筹推进我市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拓展海外经贸合作网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流通强市。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有序引导对外投资,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打造开放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