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教育局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监督举报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 邮编:3230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626066
一、行政执法依据:
丽水市教育局执法职责、权限。网址链接http://jyj.bjlbwl.com/art/2021/3/7/art_1229242912_58828334.html。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网址链接:
http://jyj.bjlbwl.com/art/2021/9/9/art_1229242912_58832905.html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司法局关于丽水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2019年第一批),详见附件1。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丽水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丽水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网址链接:http://jyj.bjlbwl.com/art/2019/4/10/art_1229260298_57168163.html
五、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人对丽水市教育局作出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对行政司法机关违法行为侵犯其人身权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教育机构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自收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书60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决定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电话投诉:0578-12345,0578-2626066
2.书信投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行政法规处)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2号市教育局517办公室
3.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https://puser.zjzwfw.gov.cn/sso/newusp.do?action=ssoLogin&servicecode=zjtyzwts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丽水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3
七、执法程序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12012016&webId=93#page=1
八、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详见附件4。
2.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和音像记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5。
附件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丽水市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公告丽府法发〔2017〕10号.cebx
附件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4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