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室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理解和认知,从源头化解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更好地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经研究,成立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室,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宣传和咨询形式: 接受社会公众涉及自然资源法律现场咨询。 2、时间: 原则上定于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三下午,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以会客厅的一体机为准。(本月为2月1日和2月15日) 3、地点: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宣传阵地(丽水山水城市馆)一楼法治会客厅 4、内容: (1)每次安排两名自然资源业务骨干接受现场咨询; (2)在会客厅设置法治咨询信箱,接受社会公众在非咨询日的法律咨询; (3)现场咨询时间和人员名单不定期更新,详见会客厅的一体机。 5、温馨提醒: 工作室为社会公众了解、认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窗口,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和意见参考,不是为信访、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的申请渠道,咨询意见亦不替代我局的行政行为允诺。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