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公告 丽自然资规听公字〔2023〕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2023年2月20日下午2时15分。
三、听证地点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8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通过信函、网络邮箱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本公告附件《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报名信函寄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sgtkjghc@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丽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现场报名请向我局政策法规处提出书面申请。
五、听证须知
1.《规划》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2.《规划》已于2023年1月18日在丽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朱 威 联系电话:2668257
联系人:谢晓欣 联系电话:2668923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