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成立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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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分局)、局属各部门: 为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综合执法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和职责 组 长:饶钦英 副组长:饶伟贞 成 员:叶照军 毛道衡 季乐天 张作涌 王龙健 何伟慧 吴梅芳 桑立俊 专班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基层建设指导组、调查研究组、案件指导组、协同指挥组、监督检查组、信息宣传组七个工作小组,建立工作例会、日常联络、交办督办等制度。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何伟慧 副组长:蓝俊毅 成 员:沈淑萍 官照凯 陈颖爽 吴晓慧 季阳武 工作职责:牵头谋划“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内部任务分工;建立健全专班工作机制,协调各专班工作小组高效协同运行,统筹改革任务专班化整体推进;组织召开专班工作小组例会,负责会议记录、改革综合材料等起草工作,定期报送行政执法信息专报和行政执法分析报告;负责牵头组织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综合查一次”、事项划转和动态调整;负责全面总结、提炼、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2.基层建设指导组 组 长:毛道衡 吴梅芳 副组长:蓝俊毅(联络员) 成 员:陈亦舒 王夏芬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基层综合执法队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作机制,负责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强基赋能”行动,坚持“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打造30个示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并以此为样板,整体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3.调查研究组 组 长:余世亮 副组长:邹 丽 成 员:祝 凌 傅国斌 吴晓慧 单新新 陈亦舒 陈 波 索南杨吉 黄乙轩 沈淑萍(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剖析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建议意见;形成详实严谨调研报告,提炼做法成效和典型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4.事项案件指导组 组 长:张作涌 王龙健 副组长:熊旭颖 成 员:李有新 黄美君 陈超俊 单新新 楼 凌 索南杨吉 官照凯(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执法事项的认领等具体动态调整工作,负责行政检查事项的执行覆盖,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查一次”;指导全市综合执法队案件办理,研究计划、统筹推进提升执法案件领域覆盖率和事项覆盖率,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案件办理培训。 5.协同指挥组 组 长:桑立俊 成 员:陈 坚 叶建波 陈颖爽(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贯通推广、运行维护,负责多跨协同指挥、数据集成,信息贯通,负责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进行行政执法情况的分析研判,执法风险的及时预警。 6.监督考评组 组 长:季乐天 吕建军 副组长:陈 恺 成 员:施小飞 吴振宙 季阳武(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全市性巡查发现、群众集中上访投诉、市委市政府交办、市综合执法办督办等重大执法案件、事项办理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各地各部门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推动改革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7.信息宣传组 组 长:叶照军 副组长:邹 丽 成 员:祝 凌 沈淑萍 吴晓慧(联络员) 工作职责:负责围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进行宣传,提炼升华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做法成效和典型经验,定期组织相关媒体对改革成果进行报道。 以上组成人员若有人事变动,工作职责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局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原则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专班成员、联络员及工作组组长参加,主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改革任务推进中的困难和短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专班小组每月由综合协调组负责召开一次例会,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任务推进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2.建立联络员制度。综合协调组确定专人负责各工作小组的业务联络,列席各工作小组相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各小组确定专人负责与综合协调组的日常工作对接,根据安排参加有关工作调研及工作督导等。建立联络员浙政钉工作群,确保各部门之间联络畅通。 3.建立交办督办机制。围绕改革工作目标,加强任务部署的调度安排,以任务交办单、督办单、实地督导等形式,建立高效的任务落实和闭环反馈运行模式,迅速推动工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我省整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平台,是法治浙江现代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的着力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合力,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配强人员力量。局属各部门要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调配处室人员力量,细化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职责分工及协作配合意识,形成各部门协同发力的整体工作格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丽综执〔2023〕11号 关于成立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的通知(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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