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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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2022年以来,全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构建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周密细致的防控机制,务实有效的保障机制,各项机制在疫情防控实践中高效运转、有效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特别是在2022年12月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来,为减少“非战斗性减员”,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全局干部职工听从指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守纪律,确保全局在较短的时间内平稳顺利渡过疫情高峰期。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许多同志主动放弃轮休坚守岗位,有的同志“白+黑”带病坚持工作,涌现出了许多的感人事迹,彰显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团结奋斗、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决定对吴梅芳等24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综合行政执法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2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吴梅芳、傅国斌、祝 凌、钟雷波、翁继俊、雷 蕾、单新新、李 俊(门卫)、索南杨吉、官照凯、杨锡荣、陈 波、陈彦蓉、张靖杰、黄 杰、周志凯、叶 航、周向勇、范青军、叶 丰、张磊、钟泰丽、周峻峰、蓝海梅(抽调市疫情防控专班) 丽综执〔2023〕5号 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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