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下午,丽水市举行巨灾保险承保签约仪式,市应急管理局与承保联合体签订为期三年的丽水市巨灾保险承保合同。巨灾保险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凸显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为人民群众撑起“安全伞”,标志着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丽水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及承保联合体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巨灾保险指的是政府运用保险机制,通过制度性安排,将因发生台风、洪水、龙卷风、暴风、雷击、暴雨、暴雪、森林火灾自然灾害及其引起的洪涝、泥石流、滑坡、崩塌、触电等次生或衍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保险形式进行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政府和财政负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丽水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丽水位于浙江省西南山区,全市 97.8%的区域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流域面积大于 5 平方公里的小流域 有973 条,自然灾害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大,容易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呈现点多、分布面广、危害程度大、隐蔽性强等特点。全社会希望通过风险管理机制弥补灾害损失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市委、市政府因此下定决心探索如何运用金融手段完善灾后救助体系,进而提高城市在应对巨灾风险时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丽水首个巨灾保险项目,全省第一批三个巨灾保险试点项目之一,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成立巨灾保险项目工作专班,经多轮深入探讨交流,最终敲定了《丽水市巨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巨灾保险的落地是丽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大平安”理念,把安全发展贯穿各领域全过程,防范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的具体实践;是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丽水高水平建成平安浙江示范区、努力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有着重要意义。
丽水市巨灾保险以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亡、房屋财产和应急费用损失保障为主,兼顾重要基础设施损失等其他保障。涵盖了保险、理赔和风险减量服务三部分内容,累计保额达1.75亿元。同时联合体将聚焦保险保障和防灾减损,全力参与灾前预警防范、灾时避险转移、灾后定损救助等工作,把惠民好事办实办好。
下一步,巨灾保险项目工作专班将指导联合体成立专项理赔服务团队,提供 365 天 24 小时全天候便捷式理赔服务,随时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形成合力、相得益彰,实现“人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金融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