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莲都区统计局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数据采取渠道,进一步保证了数据准确及时申报,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求各统计调查对象制定统计工作制度,设置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员。二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要求企业法人和统计从业人员参加,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同时积极推动统计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师职称考试。三是规范统计业务流程。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按《统计法》要求设置统计台账,纳入标准化管理,使数据采集、整理、传递、归口都有完善的制度可循,真正做到数出有据。四是建立统计守信激励机制。积极参与市、区局组织的“守信企业”评比认定工作,对各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把关,仔细审核近3年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筛选出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并推荐出去,对被认定为“统计诚信企业”的企业进行公示。五是加强信用宣传力度。在入企检查等重要工作时机积极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统计信用建设,遏制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积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积极投入到统计信用建设工作中,形成全行业良好的诚信统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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