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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2-40779 文号 丽政发〔2022〕31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2-12-30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00-2022-0007
        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11: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解读地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

        “丽水山居”是全国首个地级市民宿区域公用品牌,是丽水“山”字系品牌的核心成员,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丽水山居”是依法利用乡村民房、城乡闲置房产及其他配套用地等相关资源,依托丽水人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打造的“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的标杆性民宿,是为游客提供沉浸式体验丽水自然秘境、乡土风情、乡愁文化和生活生产方式的旅游服务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民宿综合体、钻级民宿、旅游等级民宿、星级农家乐)。为进一步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部门推进合力。建立“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市场驱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发展格局,助推“丽水山居”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通过五年努力,重点培育民宿综合体100家、钻级民宿500家、旅游等级民宿150家以上,实现“丽水山居”营业总收入5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继续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主要用于奖补新建和存量示范项目培育提升、集中连片民宿集群发展,支持营销推广、品牌建设、精品线路设计及联农带富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每年统筹不低于200万元资金用于“丽水山居”产业发展和品牌体系建设。鼓励“丽水山居”乡村民宿吸纳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1年以上,给予用人单位每吸纳1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更多优质高端“丽水山居”参与承接工会疗休养活动,探索建立工会疗休养经费直达“丽水山居”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出《“丽水山居”政策一本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三、强化产业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放宽“丽水山居”融资条件,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信用贷款、政府贴息等形式对项目贷和经营贷进行贴息支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探索使用租赁合同和现有装修资产进行融资。继续推行“民宿保”公众责任险,创新推广“丽水山居”从业人员专属保险,降低“丽水山居”经营风险。创新农房租赁方式,探索延长租赁期限。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政策,鼓励各地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支持“丽水山居”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利用周边空地、荒地、林地搭建露营基地、房车营地、附属用房等设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办、市消防救援支队、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

        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优化“丽水山居”证照办理流程,推行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告知承诺制等服务模式。强化数字改革赋能,推动“丽水山居”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进入地方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丽水山居”必需的供水供电、消防水源、消防车道、垃圾污水处理、绿化亮化、快递物流、电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审批服务。推进市、县(市、区)民宿协会工作规范化,强化诚信服务体系和行业自律制度建设,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行业管理机制。引导广大会员切实增强对“丽水山居”品牌建设的自觉、自信、自爱与自强,用心呵护“丽水山居”。(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开展“丽水山居”经营管理人才及乡土创客、乡土管家、乡土导游、乡土厨师、乡土工匠等“乡土”系列培训,不定期举办赴台团组交流和结对活动,强化人才培养支撑。引导民宿业主围绕“五心”(舒心、贴心、放心、开心、养心)和“十有”(有主人、有山水、有业态、有乡愁、有创意、有体验、有故事、有主题、有智慧、有口碑)要求,严格执行《“丽水山居”民宿服务要求与评价规范(DB 3311/ T 106—2019)》。挖掘乡村民俗风情,组织农事节庆活动,开展手工艺制作、特色农场、露营基地等沉浸式体验项目和网红打卡活动,避免经营同质化。支持“村晚梦剧场”和艺术进乡村,推动“丽水山耕”“丽水味道”进民宿,构建“丽水山居”在绿水青山间传承地方文化、传递生活美学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台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文旅公司)

        六、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推动丽水“山”字系品牌融合发展,把“丽水山居”打造成为“丽水山耕”“丽水山景”“丽水山路”等乡村旅游、生态康养的支撑节点和乡村文化展示基地。开展“丽水山居”放心消费体系建设,建立“丽水山居”消费维权联络站,用好市场监管“浙消保”智慧监管平台,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打造“放心民宿”品牌。适时举办全国乡村民宿发展暨“丽水山居”品牌提升大会等活动,打造“丽水山居”文化IP,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构建主题突出、产品多元、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现代优质“丽水山居”产业体系,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质民宿、美学民宿、生活民宿、共享民宿,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公司、市农投公司)

        七、加大营销宣传力度。打包支持“丽水山居”进电子地图、进电商平台、进旅游景区、进宾馆酒店,增强“丽水山居”在主流地图的导览服务和主流电商平台的宣传营销、品牌推广。加强“丽水山居”与携程、途家、飞猪、去哪儿、小红书等OTA平台战略合作,提升线上营销推介水平。积极参与长三角、海西等区域重点消费区域的各类营销推广活动,加大精准引流力度,扩大客源市场。主动联系对接各地商会协会、港澳台同乡社团、海外侨团等团体组织,鼓励民宿业主承接各类团体组织活动,邀请会员参与各种创设体验。引导“丽水山居”与景区、度假区抱团联动,与旅行社结对共赢,逐步破解淡旺季明显难题。(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团市委、市侨联、市工商联)

        八、扩大强村富民效应。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总体新要求,注重发挥“丽水山居”作用,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带动农民就业、培育乡村业态、激活乡土文化功能,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强村公司、农创客、乡贤、创业青年和当地农户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丽水山居”民宿建设。吸引头部企业和上市公司投资乡村民宿产业,鼓励“丽水山居”优先吸收本地群众就业。支持“丽水山居”参与“共富工坊”、乡村文创、休闲农场、康养基地、乡村乐园、户外运动、乡村摄影、亲子研学等新业态融合发展,提升“丽水山居”带富带美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林业局、团市委)

        本意见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农家乐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7〕112号)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