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2022年1月份开始 丽水市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 除享受国家和地方 现行优待政策之外 相同条款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还可享受以下优待政策 1.严格落实定向招录 企事业编制岗位 每年市直单位和 各县(市、区)至少安排 1个事业编制岗位 用于招录(聘)从本市 入伍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国有企业每年招聘人员 至少安排10%的工作岗位 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提高大学毕业生 入伍奖励标准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入伍 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增发10% 全日制大学新生、在校大学生 仍按原标准发放奖励金 直招军士奖励金按照全日制 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标准发放 3.补助视力矫正手术费用 大学毕业生以参军为目的 在丽水市范围内 进行视力矫正手术后 确定为本年度新兵的 凭入伍通知书 按实际支出的视力矫正 手术费用予以报销 (最高不超过18000元) 在规定的退兵期限(半年) 结束后统一补助 退兵期限内 被部队退回的不予补助 4.保留原工作单位人事关系 原先就职机关事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服役期间(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军士)保留人事关系;原先就职国企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可直接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服役期满回原单位的,在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工作调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愿意加入专武干部队伍的,根据实际表现,在乡镇(街道)人武副部长或干事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 5.优先招录编外工作人员 由人社部门统筹 在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编外人员、 合同制消防员等岗位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免费赠送专属“从戎之剑” 丽水市为每名入伍新兵 专门定制刻有 专属编号的“从戎之剑” 宝剑编号全国唯一
丽水市各县(市、区)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和 优待政策“加码”情况
莲都区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7893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30250.2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35291.9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50417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55458.7元
缙云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31334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3957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6353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9927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3920元
青田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968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817.4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8399.1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3029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7331.9元 3.就业创业 ①每年至少安排3个事业、国企工作岗位,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并毕业的大学生)。 ②由人社部门统筹,每年安排不少于10个警务辅助人员、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工作人员、合同制消防员工作岗位,用于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人员。
松阳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849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18989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2154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1648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4813元
遂昌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272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3647.8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7589.1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9413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3354.3元
云和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344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5112.4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9297.8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1854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6039.4元
景宁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1082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1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1082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4600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5143.3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8657元
龙泉市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8187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6463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9109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44105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48516元
庆元县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可领2年)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常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713元/年 西藏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2.5倍发放 新疆地区服役义务兵的 家庭优待金按1.5倍发放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发放 按照2022年发放标准 最高为20770元 本科在校生增发10% 为22850元 大专毕业生按照100%发放 为34618元 本科毕业生增发10% 为38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