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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经营秩序,丽水市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2022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878人次,检查经营户439家次,查处案件28起,罚没款额4.87万元。
一是聚焦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县级局在辖区内开展农村产品专项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乡镇集贸市场(大卖场)、村级小卖部为重点区域,加大农资经营场所的现场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前期发现问题多、投诉举报多的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资市场检查台账,保障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42个产品质量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深化监督抽检,提升产品质量。聚焦农资、家电、洁具、服装、建材等流通领域消费市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商品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农村产品监督抽查290批次,其中不合格32批次,不合格率11.03%。同时,根据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结果,开展产品质量约谈和质量承诺等活动,落实经营者质量主体责任,促进农村产品质量提升。目前已约谈产品质量相关企业24家,签订质量承诺企业32家。
三是加强执法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农村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和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经营户)从快从严立案处理,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宣传、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确保种子、化肥等农资保质保量。
四是强化消费引导,推进质量共治。全市各地结合放心消费创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发布消费提示,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走村入户帮助农民辨别真假农资,充分调动广大农村消费者重视产品质量、参与质量共治的积极性,培育农村消费者质量安全意识、商标品牌意识、消费维权意识,累计覆盖宣传农民4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