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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南城综合福利院:
根据《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2〕25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救助供养生活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18〕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关于提高全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的通知》(丽民〔2022〕12号)、《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1〕176号)、《关于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莲民发〔2022〕41号)、《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36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决定拨付2022年12月市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宁返丽人员、精减退职人员、三老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其中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护理补贴发放至南城综合福利院,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到个人社保卡关联账户,照料护理费用按照救助供养协议支付给提供服务的组织或个人。此次资金发放总人数1207人,总金额632387元。具体项目、人数、金额如下:
一、12月低保人员450人,发放金额390815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12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5人,发放基本生活费8310元,护理补贴3680元,发放金额11990元,资金下发南城综合福利院。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12月特困人员分散供养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6648元,护理补贴1932元,发放金额8580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
四、12月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3人,发放金额1038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4;
五、12月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7人,发放金额11930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
六、12月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36人,发放金额37748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七、12月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3人,发放金额2380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7;
八、12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5人,发放金额63755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8;
九、12月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475人,共计发放金额82400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9;
十、12月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14人,发放机构托养护理金额9850元,发放对象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0;
十一、12月临时救助人数5人,发放金额11901元。发放对象等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1。
附件:1.12月南明山街道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表
2.12月南明山街道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发放表
3.12月南明山街道特困人员分散供养资金发放表
4.12月南明山街道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发放表
5.12月南明山街道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表
6.12月南明山街道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发放
7.12月南明山街道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表
8.12月南明山街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名单
9.12月南明山街道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名单
10.12月南明山街道重度残疾人机构护理补贴名单
11.12月南明山街道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表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