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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2-38180 文号 丽政办发〔2022〕41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及血液工作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16: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及血液工作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及血液工作健康

        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促进血液工作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解决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机制不畅、基础建设不强、人才建设不足、社会氛围不浓等问题,促进我市无偿献血和血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高品质“健康丽水”建设,特制定《丽水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及血液工作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我市无偿献血健康发展,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和采供血服务体系更加完整、布局更加合理、服务更加优良,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及采供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采供血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无偿献血知识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氛围明显浓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医疗卫生发展相匹配、与临床用血需求相协调的无偿献血体系基本建成,全市千人口献血率保持15以上,血液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具体目标。

        健全采供血服务体系。新建丽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项目,每县(市、区)均建成不少于一个的属地化管理献血屋。在无偿献血基础较为扎实、临床用血量较大的县(市)推进县级中心血库建设,全面实现县级采供血服务体系全覆盖。

        构建“一带三区”共享血库。建成集献血服务、血液管理、临床用血管理、关爱措施及血站运行管理等全流程一体化的“智慧血液管理平台”。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一带三区”共享血库,建立完善“云景”“龙庆”“遂松”三区紧急用血联动保障机制,探索空中紧急配送。

        保障血液质量提升管理能力。到2024年,全市年度无偿献血全血采集量达到11吨以上,机采血小板采集供应量达到5000治疗单位。探索献血献浆献造血干细胞统筹管理新模式,在采浆者中发展不少于10%的献血者。加强血液从采集到输注的全流程质量管理,血液检测率100%,血液漏检误检率0,血液白细胞去除率达90%以上,手术患者自体输血率达20%以上。

        实现用血服务“零次跑”。持续推进用血报销医院直免,到2024年本人用血直免率达98%以上,亲属用血直免率达80%以上。落实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推进“丽水献血优享码”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到2024年实现献血者在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办旅游景点等场所直免的关爱措施。推进“浙丽智慧血液”数字化改革工作建设,实现献血献浆献造血干细胞信息互联互通管理,有效实现资源调配,创新智慧血液管理“丽水模式”。

        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全市70%以上的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宣传内容,无偿献血知晓率城市居民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75%以上,在校青少年达95%以上。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献血者、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的良好氛围。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市、区)要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献血工作日常管理。各地要加强人员力量配备,确保有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推动血站和医疗机构采供血及输血学科建设和人才建设工作,打造与医疗发展相匹配的学科人才建设。到2024年,按年采血量每吨配备相应血站工作人员,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75%以上,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大于60%。加强输血医学学科建设,建成丽水市血型参比中心实验室。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导型”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无偿献血的组织领导,构建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社会动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健康丽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探索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用血直免”“三免政策”等献血关爱措施,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二)健全“一体化”采供血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当地城市采供血网络建设规划布局,落实财政保障投入政策,持续推进血站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对县级献血屋进行考核,以奖代补方式对考核优秀、良好和合格的县级献血屋进行奖励补助。稳步推进丽水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县级区域中心血库建设,确保采供血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优化献血服务,在稳定街头流动献血比例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等“五支队伍”,逐年提高无偿献血的招募和血液采集总量,保障临床用血需求。

        (三)完善“联动式”采供血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多部门血液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按当地年度献血人次的5%组建团队应急献血队伍;依托“一带三区”共享血库实现“云景”“龙庆”“遂松”三区的应急血液调剂;在市域采浆区域建立献血献浆统筹管理机制,在采浆者总数中发展不少于10%以上的应急献血者,建立浆站应急献血队伍。

        (四)建立“智慧化”血液安全管理体系。探索“互联网+”血液管理与服务新模式,实行血液从采集、运输、交接、储存、发放到临床应用全流程云上监管,实现血站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献血管理机构、医疗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大力推进覆盖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全过程的“智慧血液”平台建设,实现无偿献血信息、血液库存、血液调配、实验室检测、临床用血信息的共享应用和统一监管。市、县两级血液质控中心切实履行临床用血的指导、培训、评价和监督检查职责,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提升血液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不断提高用血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当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本地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合力推动的工作体系,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宣传部门要将无偿献血知识、法律、政策宣传列为日常社会公益宣传的重点;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科技和司法部门要定期开展无偿献血科普、普法教育,提升全市居民的无偿献血知晓率;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规划,加强对献血工作的推动、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和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采供血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制定完善促进采供血机构人员队伍发展的相关政策;发改部门要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立项,加强无偿献血和采供血工作保障政策协调;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采供血机构建设和运行的资金保障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保障采供血机构和献血网点的用地需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为固定、流动献血点的场地设置和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发布提供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为采血车和急救送血车的通行和停放提供保障;红十字会要统筹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志愿服务,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招募引导。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宣传和招募工作,用好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和献血知识的宣传。积极策划好各项无偿献血主题日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献血工作的重视和参与程度,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工作氛围。

        (四)加强监督考核。以“健康丽水”考核为载体,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内,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建立完善基于单病种质量管理的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并作为医疗质量评价的指标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附件:丽水市无偿献血工作及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任务清单

        附件

        丽水市无偿献血工作及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2022年-2024年)


        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责任单位

        采供血机构建设与运行

        丽水市中心血站大楼迁建工程(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动工

        基本建成

        竣工验收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投、市中心血站

        县级采供血机构建设

        1.各县(市)建成一个属地化管理的献血屋并顺利投入使用。

        2.莲都区筹备新建一个属地化管理献血屋。

        1.莲都区建设完成一个属地化管理献血屋。

        2.完善献血屋运行机制,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市)尝试开展成分献血业务。

        1.市中心血站配合莲都区城区新建一个献血屋或移动献血屋。

        2.有条件的县(市),在献血屋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县级血库。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献血屋的运行与管理

        所有献血屋正常运行。每周献血屋开放天数不少于3天,区市城区献血屋日均采集人次完成符合省定考核要求。

        县级献血屋有效运行,每周开放天数和日均采集人次符合浙江健康考核要求。献血屋年血液采集量占当地总采集量的30%以上。

        县级献血屋高效运行,每周开放天数和日均采集人次符合浙江健康考核要求。献血屋年血液采集量占当地总采集量的50%以上。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采供血

        管理

        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

        ≧100%

        ≧100%

        ≧1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千人口献血率

        15以上

        15以上

        15以上

        年度无偿献血量

        比上一年增长2%

        比上一年增长2%

        比上一年增长2%

        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完成率

        100%

        100%

        100%

        无偿献血宣传

        媒体宣传

        1.50%以上的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宣传广告;

        2.日均在媒体上播放无偿献血宣传广告不少于2次。

        1.60%以上的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宣传广告;

        2.日均在媒体上播放无偿献血宣传广告不少于2次。

        1.75%以上的公共场所设置无偿献血宣传广告;

        2.日均在媒体上播放无偿献血宣传广告不少于2次。

        各县(市、区)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传活动

        每县(市、区)一年度开展大型献血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每县(市、区)一年度开展大型献血宣传活动2次以上。

        每县(市、区)一年度开展大型献血宣传活动2次以上。

        各县(市、区)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

        血液质量管理

        血液质量安全

        1.血液检测率100%,血液漏检误检率0;

        2.血液白细胞去除率达25%以上,手术患者自体输血率20%以上。

        1.献血献浆献造干统筹管理;

        2.血液白细胞去除率达50%以上。

        1.血液白细胞去除率达90%以上;

        2.成立丽水市血型参比中心实验室。

        市卫健委、市直医院、市中心血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信息化

        建设

        浙丽智慧血液平台建设

        1.建设全市临床用血质控指标自动采集平台;

        2.建立献血者献浆者信息互联互通管理平台;

        3.完成“浙丽智慧血液”数字社会场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1.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一带三区”共享血库;

        2.落实实施“浙丽智慧血液”数字社会场景建设工作。

        全面完成“浙丽智慧用血”平台建设,建成覆盖献血、用血、报销、优享全流程一体化的“浙丽智慧血液”管理、治理、优享服务平台。

        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中心血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献血者

        关爱

        临床用血直免率

        献血者本人直免率≧85%

        亲属直免率≧70%

        献血者本人直免率≧95%

        亲属直免率≧75%

        献血者本人直免率≧98%

        亲属直免率≧80%

        市直医院、市中心血站、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落实“三免”政策

        1.实现荣誉证获得者在公立医院的门诊诊查费直免。

        2.实现荣誉证获得者乘坐公交车刷卡直免。

        3.完成免费景点的梳理、对接和公示工作。

        1.荣誉证获得者门诊诊查费直免率≧90%;

        2.免费景点的醒目位置设置“三免”标识牌,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三免”政策零投诉。

        1.荣誉证献血者门诊诊查费直免率≧95%;

        2.实现部分景点献血者凭身份证直免;

        3.“三免”政策零投诉。

        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旅体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及血液工作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