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2-35392 文号 丽政办发〔2022〕11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3-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丽水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5%以上,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性别之间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均衡发展。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科学素质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一体推进,科普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科学素质支撑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加强青少年全龄段科学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将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创新思维。完善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的青少年科学教育体系,加强基础教育阶段探究性教学,提高科学类课程教学质量。探索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支持中小学校建设“未来教室”、创新实验室,培育一批富有科技教育特色的幼儿园、中小学校。

        加强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整合科技专家、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实施“双百”助力“双减”科普行动。举办校园科技节等科学教育活动,深化馆校合作,壮大科技社团,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依托各类科普场馆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加大家校联动,提高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对有科学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举办全市性青少年科技大赛,组织参加国家、省级科技竞赛,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依托高校科学营、英才计划等育才平台,拓宽科学视野和发展潜力。

        加强科学教育基础支撑。加强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与激励力度。引入优质科技教育教材,鼓励自编开发科技类适用课程,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融入现代科技知识。把科学素质列入中小学发展性水平评估内容,开展青少年科学素质专项监测评估和科学教育质量专题评价。

        (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深化农村科普活动。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网络反诈、移风易俗等,在农村广泛开展科普活动。积极探索“三长”带“三会”融“三生”工作模式,加强农村文化礼堂科普阵地建设,探索“点单式”科普服务。

        培育高素质农民。开展农民全生命周期培训,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全面提升科技素质。依托乡村振兴学院(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函大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每年开展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6000人次,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带头人)培育力度,每年选拔培育“农三师”100名。深入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称评定等工作。

        加大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坚持科普惠农,大力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深化科技小院、博士创新站、科技特派员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引导科技专家联系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产技精准对接,提高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推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取得实效。

        (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新时代绿谷工匠培育工程。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城镇劳动者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在岗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多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岗位技能提升、企业文化培训,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

        开展职工安全健康科普行动。在职业培训中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培训内容,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办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开展员工安全大培训,推广职工心理帮助计划(EAP)。

        推动形成崇尚创新创造新风尚。广泛开展职工劳动技能竞赛,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实战应急演练等,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加强企业(园区)科协等组织建设,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发展企业创新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实施科技助老专项行动。加强老年人智能技术普及应用培训,组织开展“银龄跨越数字鸿沟”科普专项行动,面向60岁以上老年群体培训12万人次以上,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办事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科普宣传,引导老年人提升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加强老年健康科普服务。依托健康教育系统,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的作用,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食品营养、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完善老年科普服务体系。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资源,加强科技志愿者服务。充分利用社区阵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科普服务。

        (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基础支撑。将提升科学素质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基础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科学素质的考核评价,提高科学履职水平。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科学用科学。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把数字化改革、碳达峰碳中和以及三大科创高地等重大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安排,在全市各类领导干部论坛中增加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专题,在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中增加科学素质方面的课件,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化等教育培训手段,学习掌握科学知识。

        在人员招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科学素质评价机制,在公务员、事业干部、国企职工录用和任职考察中有效落实科学素质要求,把科学素质列入干部遴选、选调考试范围,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选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中,把科学素质纳入考试和培训内容。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建立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面向社会开展科普,科普成效纳入科技计划实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创建考核。推动科普进入科研项目计划,科普业绩进入科研业绩。发挥“科创中国”“院士之家”“博士创新站”等平台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民生热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发布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深化产学研合作,扩大“科学家在线”等线上科普服务。推动激励科技特派员参与科普,加大科普传播和技术推广测评力度。

        强化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最美科技人”“科技追梦人”等活动,建设具有丽水特色的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展科学家精神事迹宣传。激励科技工作者刻苦钻研,争做科学知识传播者。

        (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普数字化赋能工程。

        加大科普数字化平台应用推广。结合科普数字化改革,探索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科普内容数字化、科普活动在线化和科普传播方式智能化,推动传统科普向数智科普全面转型。

        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强化媒体社会责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整合利用“声屏报网微”等平台,增设科普专栏,增加科普内容、增强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加大“科普中国”应用推广,充分利用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数字化平台融合传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交系统、电子屏和手机短信精准推送科普内容。

        推动科普创作繁荣科学文化。加强科学与文化艺术融合,充分挖掘剑瓷文化、石雕文化、香菇文化等传统文化科学元素,总结提炼丽水两山实践科学内涵,构建独具特色的丽水科学文化。加强与智库、高校、研究院等合作,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反映科技创新的剧目、书籍、影视作品等,鼓励社会力量制作优秀科普短视频、微电影和动漫作品,推动优秀科普作品在各类媒体传播。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构建丽水特色科普场馆体系。将科技馆体系建设列入城乡基本建设规划,推动各地建设富有地方特色和产业特点的展示馆、体验馆、博物馆。高起点建设丽水市科普中心(科技馆),面向全市提供科技文化公共服务,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创建民间特色科普馆,以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校园科技馆等形式拓展和延伸科技场馆的辐射面。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整合提升县级科普活动中心,为青少年和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科普活动场所。完善流动科技馆、流动少年宫、流动图书馆、科普画廊等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优质科普资源下沉。鼓励建设科普特色小镇。

        促进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加强市县两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积极探索联盟化发展,开通数字化平台,大力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特色科普基地。到2025年,拥有省市级各类科普基地100家以上。

        (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协同推进应急科普建设。开展跨部门应急科普宣传,围绕公共卫生、环境污染、重大灾害、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普及传染病、生态环保、防灾减灾、网络安全等知识,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动应急科普“网格化”建设,建立与应急响应机制相对应的市县联动应急科普响应平台,对公众关心的社会事件等进行权威发布和科普辟谣,做好政策宣传、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

        健全科技志愿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吸收科技人员、学校老师、学(协)会会员等加入科技志愿服务组织,面向基层常态化开展科普宣讲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科技志愿者专题培训,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成立10支科技志愿服务队,建立起一支不少于2000人,组织能力强、专业素质过硬的科技(科普)志愿者队伍。

        加强基层科普服务。鼓励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等省市战略布局开展科普专项行动。聚焦百姓关注热点,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学会、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办好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结合防灾减灾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世界气象日等纪念日组织策划各类主题科普活动,培育和做精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五年内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不少于500场次。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鼓励高校等企事业单位设立科普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科普场馆实习实践,激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普。发展学校科技辅导员和科普场馆科普队伍,开展科普培训、技能比赛等交流活动,提高科普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实施科普助力共同富裕行动。深入实施山区26县科普能力提升行动计划,主动承接国家、省级科技创新资源,加大对革命老区、偏远农村、民族地区科普的支持力度。切实推进基层科普惠农计划,推进“科技小院”、博士创新站建设,助力农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普资源下沉,改善农村科普条件。

        (由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科学素质合作促进工程。

        推动科技人文国际交流。在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国际舞台上开展具有丽水标识度的学术交流活动,传播丽水特色地域文化,邀请海外院士和海内外科普社团来丽水考察交流。拓展与港澳台科普交流合作的渠道,在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中增加科普内容。

        切实开展科普区域性合作。深化科普“山海”协作,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G60科创走廊等区域建设框架内加强科普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发达地市科普先进经验。加强市域内科普合作与交流,推动各县(市、区)合作开展各类群众性科普活动,推动市域科普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合作,推动科普展品交流互展。落实“一部门一主题”,联动开展主题性科普活动。

        (由市科协牵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科学素质建设的领导,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抓好任务落实。市科协履行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25)》实施工作,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

        (二)机制保障。

        完善政策法规,落实国家、省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执行实效。研究制定“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推动相关政策有效落地。完善表彰机制,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开展监测评估,组织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年度科普统计,推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

        (三)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投入水平。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统筹安排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加强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黑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