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挂丽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和体育活动。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 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文博、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六)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七)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全市生态休闲养生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旅游名城建设和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以及体育投资管理工作。
(八)制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市性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监管、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负责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检查。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规模体育活动和体育系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市级体育 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管理健身气功。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市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承担市本级并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深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努力使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显着增强。
乘车线路:市民可乘16路、19路、26路公交车到市妇保院站下车。
单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
邮政编码:323000
公开电话:2091370
Email地址:lsswgcbj@163.com
网站地址:http://www.bjlbwl.com/col/col122926735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