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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文广旅体〔2022〕1号关于印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时间:2022-02-28 16:01 来源:市文广旅体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

        现将《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


        2021年,全市文广旅体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打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高地的部署以及全市旅游业发展大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旅游市场展现出良好的复苏势头,据初步统计测算(最终数据待文化和旅游部核定),丽水市2021年度接待旅游总人次2556.5万人次,同口径比增长11.8%,恢复到2019年的94.5%;旅游总收入288.4亿元,同口径比增长18.2%,恢复到2019年的99.3%;旅游投资同比增长12%以上。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紧扣时代维度,文化事业结出新硕果

        一是文艺精品献礼建党百年。高标准举办“再唱山歌给党听”——丽水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歌会,在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全民阅读、文博等四大领域共举办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696场。戏曲(松阳高腔)电视剧《红色浙西南》完成首映,并在中央电视台和全国各地100家电视台联播。红色革命婺剧《括苍山下》完成创作排演并成功首演。我市选送剧目《畲山黎明》荣获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优秀剧目奖”,剧中4位主演荣获“艺术表演奖”。

        二是文化惠民赋能美好生活。着眼服务效能提升,组织开展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大提升活动,13家公共场馆入选省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拓展先行先试单位名单,8个图书馆获省“满意图书馆”称号,图书馆借阅58万册次,开展线上线下活动440场,全年开展送戏下乡1000场,送书20万册,评选全市“十大最美阅读空间”10个,特色阅读空间11个。龙泉市入选第一批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创建名单,景宁县“文化物流”项目、缙云县“戏剧上山下乡”工程入选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与市纪委监委合作建成并启用全国首家“共建共享清廉书室”。

        三是公共文化凸显品牌特色。“乡村春晚”被写入国家“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发布《乡村春晚建设规范》《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美化建设规范》《数字文化馆建设与服务规范》等市级地方标准,其中《乡村春晚建设规范》成为全国首个乡村春晚建设市级地方标准。“村晚联盟”项目获得第一批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县(领航项目)创建资格。2021年全国乡村春晚线上优秀节目展播在新华网、央视频、中新社等国家级媒体进行直播,并在腾讯网、新浪网等平台播放,观看总流量超过700万人次。

        (二)擢升保护厚度,传统文化彰显新魅力

        一是深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谋划建设“十大文化地标”,开展全市历史文脉集成梳理,充分挖掘“处州宋韵”历史文化内涵与文化IP。深入开展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全市已完成176个重点基因、2600多项文化基因的梳理申报工作,龙泉市、缙云县获评“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优秀解码成果单位。畲族彩带编制技艺、梅源芒种开犁节、缙云烧饼制作技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7人入选第六批浙江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总数居全省第二。莲都通济堰水韵文化、龙泉青瓷文化、缙云轩辕祭典(黄帝文化)等九个标识入选首批“浙江文化标识”培育项目名单。缙云土面等8个项目入选第三批浙江省优秀非遗旅游商品名单。17个项目入围2021年浙江省薪传奖传统工艺大展,总数居全省第一。完成丽水市第七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工作,全市新增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52项。

        二是改革文物安全治理模式。挂牌成立“丽水市文物局”,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推广景宁“桥长制”,探索建立“宝长制”,开展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层层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职责,全面完成94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家国有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区块文物保护与监管指导工作,完成21栋文物建筑产权置换,组织完成丽水饭店区块城墙遗址保护展示方案设计,完成青林村门楼保护迁移工程。持续推进海丝申遗工作,大窑龙泉窑遗址入选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完成《处州廊桥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并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编制发布《丽水市全域传统村落暨老屋保护与发展规划》。云和梅源梯田和松阳邮电局旧址获评“浙江省第三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

        三是创新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浙江省首部革命遗址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实施,将保护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谋划全域行动并编制《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全市共59处革命不可移动文物、56件/套革命可移动文物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开展浙西南革命文物“金名片”评选活动,评选发布馆藏革命文物类金名片10个,革命遗址类金名片12个。成功举办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创新策划并发布浙西南革命主题沉浸式体验项目“烽火浙西南”三部曲,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群入选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丽水经验”在省级层面推广。

        (三)厚积发展深度,文旅产业焕发新活力

        一是规划引领,高位推动全域旅游创建。编制完成《丽水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丽水瓯江山水诗路文化旅游规划》。莲都、龙泉、青田、景宁获省政府命名创成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云和成为第四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拟命名单位,丽水累计8地创成全域旅游省级示范县(市、区)。发布《丽水全域旅游发展实践汇编》。缙云创成浙江省4A级景区城,云和、庆元创成浙江省3A景区城,新创成A级景区镇47家。龙泉住龙创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为全市首个红色旅游主题4A级景区,新评定国家3A级旅游景区4家。新增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创成A级景区村238家,超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二是精雕细琢,全面推进“微改造、精提升”。入选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试点市(全省仅2个),印发《丽水市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年完成200个微改造示范点改造,其中完成瓯江山水诗路沿线微改造试点建设10个,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数。通过文化赋能、数字赋能、痛点整治等手段,对景区的交通堵塞、配套缺失、环境脏乱等问题进行整治,全年完成微改造示范点200个,整改问题数11900个,完成微改造项目总数达941个,实际完成投资20.36亿元,投资完成率100.5%。积极推进民宿微改造工作,共有石门隐墅民宿、凡己民宿、绿湾原舍民宿等9家民宿列入省、市微改造试点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甲级民宿1家、省级金宿5家、银宿17家,文化(非遗)民宿5家。

        三是强化招引,全力推动龙头项目建设。紧抓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契机,强化项目发展要素保障,科学研究文旅产业布局。推进花园路精品酒店、“瓯江文苑”民办博物馆群、海德(国际)音乐艺术收藏馆等地标性文旅项目建设;积极招引融创时光小镇、“环飞丽水”吉利环飞观光等项目;启动浙西南革命老区公园、华侨博物馆(暂名)、丽水音乐厅等项目前期,落实动态跟踪、季度分析和年度考核。2021年全市共有在建文旅项目282个,完成文旅投资314.28亿元,同比增长12.79%,完成省文旅厅下达年度任务指标的157.14%。

        (四)拓展融合广度,新兴业态释放新动能

        一是数字文旅成为新引擎。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一号工程”,“文化丽水”被列为浙江省数字政府系统特色跑道。推出全国首个自驾游公共服务协同应用场景“丽水山路”自驾游公共服务协同应用项目,并成功入选全省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改革试点,筹建“处州游学”丽水市域游学一张网。推进“一机游丽水”迭代升级,打造丽水版“小红书”。推动文旅公共服务领域“民生一卡通”,实现市级公共图书馆凭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借阅图书,凭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进博物馆,A级旅游景区(封闭式)入驻浙里好玩平台。完成“一机游丽水”掌上智慧文旅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完成“旅游监测一张图”、“公共文化场馆访客码”、“码上入景区”、“一码so丽水”等场景应用。与浙江华数公司签订《瓯江山水诗路数智文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是产业融合有新载体。正式发布《“丽水山景”建设与服务规范》,累计培育“丽水山景”标准下的度假农庄、运动休闲基地、采摘基地、自驾车(房车)营地、乡村酒店和养生基地等乡村旅游特色业态项目50家。启动“处州游学”品牌建设,编制《丽水市研学基地(营地)建设与运营指南》,与市教育局联合认定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20家、营地1家。举办第二届丽水市研学旅行产品策划设计训赛、丽水市研学实践指导精英训练营等,研学旅行“丽水模式”入选2021全国研学旅行十大案例。开展“百县千碗”示范创建,获评省级“百县千碗”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25家(数量列全省第三)、美食街区1条,新培育示范街区1条。新增浙江省采摘旅游体验基地7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家、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1家、省级运动休闲旅游优秀项目2个。

        三是客源市场拓宽新方向。举办2021瓯江山水诗路“非遗购物节·文旅消费季”、“处州忆夜”沉浸式体验秀、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系列活动,采用优秀非遗旅游商品展销、非遗直播购物节等多种形式促进文旅消费,其中,非遗购物节线下活动销售额达971.75万元。组织承办“红动浙江·献礼百年”首发暨浙西南革命根据地(丽水)红色旅游季启动仪式。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大局,在“东进之路”长三角红色旅游主题活动期间在线推介展示丽水“红绿”融合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开展黄浦-丽水“信游长三角”活动和“99玩一城”升级版长三角购物节惠民市集活动,“秀山丽水”号花车亮相上海旅游节。江苏、广东、四川等市场不断拓展。成功举办“丽水文旅直播季”,开设“丽水在直播”抖音专场,鼓励本地文旅从业者“带货”丽水景区、酒店、民宿、美食等,开启丽水短视频营销新时代。

        (五)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市场管理新机制

        一是全面开展惠民助企行动。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21〕2号),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一方面,严格抓好文化和旅游室内场所和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另一方面,着力企业纾困,落实“就地过年”惠企政策,策划留丽过年市外员工“暖心游”活动,留里过年的市外员工可在政府性投资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游览,印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市区旅游饭店留丽过年、在岗员工惠企政策的通知》,累计发放市区旅游饭店在岗员工贴补111.832万元。

        二是持续强化文旅市场监管。紧扣“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检查、旅游领域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治、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场所专项检查行动、“扫黄打非”等系列专项行动,有效保障文旅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建立《丽水市文化市场和交通运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旅游用车安全。全市出动日常巡查10404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554家次,受理举报(督查)线索7件,行政处罚立案调查108件,同比上升125%;已办结案件111件,其中含重大案件2件,罚款273400元,停业整顿1家次,吊销许可证1家次,没收非法所得9252.66元。

        三是着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规范饭店业品质管理,新获评浙江省品质饭店5家、国家绿色旅游饭店2家、浙江省特色文化主题饭店金鼎级1家;缙云县中维香溢大酒店入选国家文旅部《星级饭店管理与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新入围2021年度国家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2人,新增2个省级文旅导师工作室。成功举办丽水市第六届金牌导游大赛和“丽水逍遥游”全民导游短视频大赛,新培育终身“金牌导游”2人,短视频大赛共征集到来自7个国家的665件作品,通过线下培训结合线上展示,有力促进导游队伍建设。推进丽水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全面实现文化和旅游系统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提高底线高度,阵地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市文广旅体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市文广旅体局县处级领导上党课计划安排》《市文广旅体局开展专题实践活动方案和任务清单》,始终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在系统全面部署开展。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3次,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均至少上过1次党课。局党组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0次、专题研讨9次,下达重点学习任务37项。全面推开“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市级系统解决各类问题65个,活动成效得到市党史学习教育第五巡回指导组肯定。

        二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对每位班子成员(包括非党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予以明确,对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有力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履责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实施网络生态“了望哨”工程,按时受理、答复网络问政直通车帖,共答复15件,及时答复率100%。本年度未发生涉本地本部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情况。

        三是全力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进行地卫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网络传播境外电视非法行为的整治打击力度。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37份,宣传相关政策法规7500余次,联合执法274次,出动执法人员3637余人次,立案4起,取缔非法销售点4 个,现场整治及拆除855套,用户自行拆除非法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2982座。开展建党100周年丽水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广电监测工作,累计向省局上报零报告43份,向各监管局、广播电视台、华数公司播发安全播出预警信息共7907人次。推动视听精品创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优秀作品和丽水市新闻奖(广播电视部分)评选工作,组织推荐作品参加全省广播电视政府奖,获评全省广播电视政府奖22件、“金潮奖”12件,“金鼎奖”12件。推进市级台专业电视频道完成高标清同播、县级台高清化改造。

        (七)锻造队伍硬度,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全市第二届“清廉文化进村晚”,开展全市第二届“清廉文化进村晚”优秀成果展演筹备会,积极主动参与“清廉机关”创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文旅系统“六进六讲”行动,在不折不扣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注重发挥文旅特色优势,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

        二是狠抓巡察整改。完成问题整改31个,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政务处分2人(警告2人),责令检查10人次,教育提醒33人次;收回违规资金21.3万元。新制定制度10项,修改完善制度12项。其中,针对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短板,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不相容岗位设置3个方面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形成“风险防范一张图”、“风险控制一张表”;着眼科学预警,在业务层面建立完善《收支内部管理制度》《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健全完善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专题会议制度》4项制度为核心的科学决策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新增编制5个、科级职数1个,新进干部6名,提任科级干部6人,平级交流6人,事业单位间交流使用4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发挥干部优势特长,激活干部干事积极性。加强在职干部平时与年度考核工作。开展职称评定,新增59名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4名群文高级职称任职资格,1名文博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紧抓招才引智工作,2021年市本级新引进高校毕业生67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人。制定《丽水市文化市场青年执法人员“青苗”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一人一技(领域)”专项培育、“巡回执法”专项活动、青年执法人员考评计分制度等;建立“师带徒”培养机制,开展市内执法人员“师带徒”活动,师徒结对27人。强化青年执法人员学习交流,15个方面的内容制定了考核细则,形成《全市文化市场青年执法人员学习记分表》。

        二、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丽水市文广旅体系统将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省委文化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和旅游局长会议精神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迎接两大历史机遇——党的二十大召开和杭州亚运会,紧抓三大政策利好——国家和省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紧扣三项重点——抓数字化改革集成突破、抓文旅投资促文旅消费、抓市场主体促产业发展,建设三个标杆——浙西南山区生态文化新高地、浙江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文旅融合改革先行地,争创两大试点——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省级试点、旅游化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试点,激活山区文化引领力和山区旅游生产力,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丽水建设,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贡献文旅力量。重点运用好“问史借力、跨山统筹、创新引领”三把金钥匙,打开共富之门、促进“两山”转化。

        具体来看是要抓好“六个重大”:

        (一)系统推进重大改革,建设文旅融合创新发展策源地

        一是驱动数字改革“新引擎”。从治理端和服务端优化改革顶层设计,开展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转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多跨场景,推进体系重塑、流程再造,深入推进“文化丽水”特色跑道建设、“处州游学”一张网、“丽水山路”自驾游公共服务协同应用二期、全民阅读数智通(丽水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等具有丽水特色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2022年重点培育5家文化和旅游数字化示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完成60%的4A级以上景区建成智慧景区。探索出入境旅游便利化改革试点。

        二是打造体制机制“破冰船”。推进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探索执法领域社会化服务,探索旅游安全联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旅游新业态监管部门职责。积极破解文物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强化文物工作队伍建设。协助推进重点国有景区和文化场所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筹建丽水演艺集团。推进抢抓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遇,支持文艺作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侨团。提升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民办艺术团体协会和旅游行业协会。                                                                                                                                          

        三是建设文旅人才“蓄水池”。深化人才培育模式改革,推进人才队伍“蓄水池”建设,实体化创设市级“文旅导师工作室服务中心”,培育山路司导、民宿导师、乡土建筑与风貌研究、文旅运营商等特色人才,2022年计划培育5个以上“导师工作室”。建强“艺术丽军”,形成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未来艺术家梯度培育体系,壮大艺术创作、表演、评论、研究、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二)奋力打造重大平台,建设浙江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

        一是以高标准创建推动高能级集聚。优化存量打造精品,重点推进云和梯田5A级景区创建、古堰画乡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缙云县打造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以“百千万”创建工程为抓手,A级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达到80%、70%、60%以上,打造“微改造、精提升”示范点200个。加快打造“最丽水”处州府城非遗街区等文旅消费集聚区,植入“百县千碗、丽水味道”等业态,常态化打造“处州忆夜”沉浸式演出品牌,培育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提质升级,支持缙云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庆元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启动全省首个市区4A级景区城创建,优化城市标识体系。

        二是以高起点谋划推动高效能共富。开展旅游化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试点课题研究,以文化和旅游资源大普查为切入点,完善生态旅游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立足山区26县山民共富,打造“24125”丽水山景产品体系。以“丽水山路”、“梦丽水乡”作为乡村旅游两大支柱品牌,推出文旅四季活动,发布12条丽水山景特色旅游线路,评选5个文旅融合示范基地,争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一批旅游等级民宿,举办全省旅游民宿业发展大会暨乡村文旅运营论坛、“丽水山路”山区露营大会、全省山水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创新乡村旅游运营模式,推广龙泉宝溪等地的“村集体+村民+旅游公司”整村运营模式,推出“乡村旅游+旅行社”的个性化定制模式,打造10条丽水山路最美“共富之路”。全市域开展非遗助力共同富裕试点工作,举办全市非遗助力共同富裕培训班,支持龙泉和松阳完成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验收。

        三是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营销。以“诗画浙江·秀山丽水”为核心IP,整合“衢宁铁路(遂松龙庆)旅游联合体”、“遂缙云景”旅游联盟、“莲青缙”联合体,开展“1+9”市县一体化营销并建立“9个1”宣传产品体系,加强“新媒体+网红”矩阵宣传。联通国内外交流合作,加强长三角区域协作,新疆对口帮扶,四川古蔺县、叙永县对口协作,推进丽水“文化印记”海外宣传交流,在浙江广电集团国际频道开播《瓯江山水诗路》系列英文专题节目,设立中意旅游文化交流驿站,持续做强“侨乡中国年”等“欢乐春节”品牌。建设长三角和国内其他重点城市文旅推广阵地,推进疗休养市场山海协作。围绕世界摄影大会,集中开展行“摄”丽水摄影之旅。

        (三)精准落地重大项目,建设两圈交融生态产业集聚地

        一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融创时光小镇、“环飞丽水”吉利环飞观光等龙头项目落地,推进花园路精品酒店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丽水市区旅游核心吸引力。举办首届丽水市文化和旅游投资发展大会暨文旅资源“十佳案例”发布,建立“丽水文旅招商云图”,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完善文旅招商工作体系,梳理我市文旅项目招商引资政策。2022年,全市重点推进项目57个,项目总投资1615.6亿元,力争全年文旅项目投资同比增10%以上。

        二是着力建设城市窗口。结合高铁新城建设,将市区打造为全市文化和旅游中心、全域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和全市生态文化展示窗口。推进浙西南革命老区公园、丽水音乐厅、东站枢纽旅游集散中心、市博物馆景区化工程等一批文旅标志性工程建设。推进酱园弄、高井弄、刘祠堂背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谋划处州孔庙文化旅游区,建设具有丽水历史记忆的休闲旅游街区。高品质建成开放瓯江文苑民办博物馆群,打造城市文旅会客厅。

        三是深度推进交旅融合。以步行、车行、骑行、舟行、飞行、智行为理念,打造“六行”丽水立体式旅游交通网络,谋划“长三角经济圈”和“海西经济圈”文旅集散“立交桥”项目。完善“快进”“漫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客运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等节点旅游咨询服务功能,打造一批旅游驿站。探索节日旅游公交专线,串联热门景区、饭店、民宿等点位,开发低空旅游、水上旅游等产品,推动南明湖至古堰画乡航线开通。

        (四)关心保障重大民生,建设高品质服务供给新高地

        一是实施公共文化补短计划。全力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分解,建设750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8个城市书房、9个文化驿站和57个乡村博物馆。织密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服务网络,加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打造评选一批嵌入式“美好生活”公共空间,推出处州小剧场。举办“绿水青山”首届丽水艺术(非遗)节,推出《绿水青山》越剧舞台剧,组织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文艺精品展演活动,持续深入实施全民阅读推广、艺术普及和“三送一走”等文化惠民工程,探索线上公共服务,建设网络艺术学院。深化“村晚联盟”省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领航项目建设,举办乡村村晚赋能共同富裕暨全国村晚联盟工作会议,打造10个村晚示范基地。

        二是实施文旅消费提振计划。开展时尚购物季、生态旅游季、避暑养生季、非遗艺术季等四季文旅活动,开展“欢天喜地游丽水”文旅促消费活动、国有景区惠民免费游和工会会员畅游丽水等活动。探索推出乡村旅游夜间消费产品,拓展夜间消费;鼓励画廊进咖啡厅、展览进景区,探索实体化打造红色旅游沉浸式体验项目,拓展文化消费和假日消费;培育“百县千碗、丽水味道”和“处州游学”等文旅超级IP,探索全生命周期、全域化、众筹式的线上线下游学模式,拓展数字消费。

        三是实施“宋韵丽水”活化计划。完成处州历史文脉梳理及发布,谋划十大文化地标建设项目前期,持续擦亮好川文化、黄帝文化、摄影文化、剑瓷文化、石雕文化、廊桥文化、畲族文化、华侨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金名片,进一步凸显中国南方黄帝祭祀中心地位。努力塑造“万年处州”和“宋韵丽水”这两个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和丽水特质的IP标识。打造全域博物馆,全力推动市博物馆争创国家一级博物馆。推进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协调推进大窑龙泉窑遗址“海丝”申遗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积极参与上山文化申遗。筹建浙南考古基地,举办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暨浙西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会。推广“拯救老屋”和艺术赋能乡村振兴的松阳模式。

        (五)防范应对重大风险,建设文化旅游综合治理先行地

        一是守牢生产安全底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分析研判假日市场安全形势,开展护航党的二十大文化和旅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突发公共事件风险,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范新业态安全事故风险,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研究制定新业态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对玻璃栈道等旅游新业态监管,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提升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水平。

        二是守牢政治安全界线。防范广电安播风险,深化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工作;对市区有线、无线广播电视节目和县级电视台节目共199套节目及辖区内持证网站、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开展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测;进一步探索完善“黑广播”查处机制,净化空中电波秩序;建立事件事故干预机制和事件事故通报机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现信访积案动态清零。坚定不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塑造风清气正的清廉文旅队伍形象。扎实做好平安综治、双拥、信息宣传等各项基础工作,力争有新提升。

        三是守牢文物安全防线。深入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项目攻坚,全面落实“文物安全整治年”相关要求,加快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和文物监管的“数字化”提升,治理文物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确保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安全档案建党率100%,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立案率达100%。进一步落实“宝长制”“桥长制”相关要求。

        (六)调研出台重大政策,建设汇集行业纾困政策新洼地

        一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上级部门,以及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相关系统支持,用足用好国家部委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革命老区振兴以及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一县一策”等政策红利,开展深度对接,抢抓发展机遇,最大限度争取政策份额。会同农业农村局研究出台《农文旅融合助推进山区共富发展意见》。

        二是研究出台文旅企业纾困政策。出台《关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扶持中小型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开展文创产品开发,从推动扶持政策落地、开展惠民消费活动、丰富消费新业态、延伸消费新时段等方面进一步帮助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撬动市场活力,激活社会力量。

        三是研究出台人才专项扶持政策。完善文旅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出台文化和旅游专项政策,配套出台《“文旅导师工作室服务中心”创建方案》、《文旅导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全面、开放、动态的文旅人才信息库,形成具有丽水特色和影响力的旅游行业人才培育、引进、留住等政策,争取将旅游行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管理体系。



        抄送: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物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府办、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