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80元/人(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增加10元/人,全市统一为1090元/人。
二、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