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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14 10: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红十字会

        各位理事,同志们:

        受市红十字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委托,我向大家报告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2021年工作情况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直接指导下,在卢彩柳会长的带领下,对标省红十字会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和丽水市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担当实干、砥砺奋进,实现丽水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共募集捐赠款物价值1577.44万元;培训红十字救护师317人、救护员10647人,普及救护知识97404人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3例;完成器官捐献9例,角膜捐献1例,遗体捐献3例;救助14周岁以下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18人。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1、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落实。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并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四本必读书目、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学习。结合全市红十字系统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分别邀请市委党校、市大数据局专家为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了2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

        2、“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成效显着。为了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效果,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结合红十字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排忧解难,开展各类专题实践志愿服务活动21场。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7.1建党节”“世界急救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救护知识宣传普及和“我为七一献热血”等系列活动。

        3、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协调督促莲都区、云和县和遂昌县红十字会成立党组和相关县(市)配齐党组成员。指导松阳县、龙泉市、遂昌县及时召开换届大会,按红十字会章程要求设立监事会,不断提升依法治会水平。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支部建设工作。建立“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机制,梳理工作责任清单,定期督促落实理事职责。

        (二)围绕工作短板,救护和筹资能力取得新突破

        1、“五分钟社会应急救护圈”建设初见成效。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全市红十字系统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建设,按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21年,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区域、“丽水山居”四钻精品民宿、4A级景区等配备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405台。AED投放后,2021年全市已有6例使用AED成功施救案例。

        2、“生命守护”工程稳步推进。先后在青田、龙泉开展了两期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新增268名应急救护师。以红十字应急救护“五进”活动为抓手,深化与部门、行业合作,对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培训,实现全市救援队员应急救护培训全覆盖。推动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落实高职学生持“双证”毕业模式。2021年,全市共完成救护员培训10647名,完成率131%;完成救护知识普及培训97404人次,完成率120%。

        3、不断提升红十字的社会动员能力。以“红色根脉爱相随”项目为载体,组织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项目资金的筹集。全市共有220余家爱心企业、9000多爱心人士参与捐款,共募集项目资金1133.74万元。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红十字“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将有效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丽水建设成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助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人道使命

        1、“生命救援”水平不断提升。成立丽水市红十字赈济救援队和9个县(市、区)分队。组织人员参加全省赈济救援培训、赈济救援演练,外出学习应急物资库信息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组织救援队员参与市内重大赛事保障服务工作。

        2、“生命救助”工作持续推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和日常人道救助工作,帮助部分社会贫困群体和为红十字事业作出贡献的家庭困难捐献者、志愿者改善生活状况。连续第21年组织开展“情暖丽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完成大米、食用油、被子等慰问物资采购39万元,慰问困难家庭1433户。为18名14周岁及以下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争取“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救助项目资助款62万元。

        3、“生命接力”工作不断深化。扎实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和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工作。全市新增造血干细胞入库血样260人份,超额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250人份的指标;成功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3例,分别来自青田县、云和县和景宁县。有2226人登记成为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实现器官捐献9例、角膜捐献1例、遗体捐献3例。在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见证、慰问、缅怀的同时,积极对器官捐献困难家庭实施人道帮扶,为10位器官捐献者子女发放助学金2.9万元

        (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基层基础健全发展。吸收并整合市、区两级10支志愿者队伍,成立丽水市志愿者联合会红十字分会,加强对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批准成立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红十字会和丽水护士学校红十字会,全市乡镇(街道)红十字组织实现全覆盖。推进村(社区)建会工作,全市已建村(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1109个,超额完成省红十字会下达的30%建会率任务。不断壮大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全市发展成人会员31917名,新增注册志愿者7878名。

        2、强化阵地建设。推进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博爱家园”建设,2021年全市共完成37个“博爱家园”建设。支持县(市、区)红十字会创建省级“博爱家园”示范建设。引导基层红十字会利用“博爱家园”平台开展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养老照护和人道传播等具有红十字辨识度的工作。

        3、开展“千百万”服务活动。认真贯彻省委“三服务”活动要求,组织开展以“千家企业员工应急救护技能大提升、百个博爱公益项目送关爱、万场志愿服务在基层”为主要内容的“千百万”服务活动。全年完成企业员工应急救护技能大提升培训139家,完成139%,博爱公益项目送关爱创建16个,完成266.7%,志愿服务在基层完成617场,完成154.3%。

        (五)加强自身建设,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高

        1、推进红十字改革工作。按照“去四化强三性”的改革要求,转变干部作风,密切与县(市、区)红十字会的联系,深入农村、社区基层红十字会和“博爱家园”平台调研,及时解决基层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红十字数字化改革工作,提升红十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精准排查风险、注重化解隐患,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细化措施,坚持舆论引导、主流价值建设、阵地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管好用好市红十字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把好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关,加强网上舆论监测,开展舆论引导。

        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清廉红会建设,将清廉文化建设与弘扬红十字精神结合,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物资采购人员和救护师资队伍管理。规范红十字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的流程,严格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捐赠者和社会的监督。对标2019年市委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巡察后反馈的意见,重新逐条对照,自我检查,主动发现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整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各位理事,同志们,过去一年,我市红十字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厚爱以及理事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理事和广大红十字人的齐心协力、奋力拼搏。在此,我谨代表市红十字会,向各位理事、监事会成员表示衷心感谢!向长期无私奉献、奋战在一线的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以及志愿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最诚挚的敬意!

        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足,整体救助实力有待增强;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思路还不够开阔;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影响力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予以克服和解决。

        二、2022年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红十字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代会和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保护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工作主线,以“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为总目标,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实施“五分钟社会应急救护圈”“红色根脉爱相随”等重点项目为抓手,增强系统观念,创新思维方式,持续深化改革,夯实基层基础,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贡献红十字力量。

        (一)以党建为引领,深化红十字改革

        1.坚持政治建设统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坚定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会向纵深发展。开展“喜迎二十大、永做挺进师、奋进共富路”主题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加强清廉红会建设。持续深化“千百万”服务,推动“三为”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红十字救援队、志愿服务队党建工作,做到应建尽建。

        2.深化红十字会改革。加快数字化转型,用好“数字红会”系统,及时、准确完成各模块录入。加强系统推广应用,实现可在线办理的模块均在线办理。依托“五分钟社会应急救护圈”项目开发多跨场景应用。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服务水平

        1.实施“救在身边”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快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应急救护工作专班,制定切合丽水实际的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实施丽水“救在身边”十大专项行动,推进救护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全市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率累计达到35%以上,新增普及人数达到22万人以上;新增应急救护持证率1.5%,其中救护员持证率不低于0.5%;培训持证人员不少于4万名,其中救护员不少于1.35万名。全市建设乡镇(街道)救护培训基地9个,新增建设4A级景区救护站9个。实施好“提升山区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市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新增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60台,培训应急救护师资200人、复训100人。

        2.打造“人道救助”品牌。继续拓展筹资渠道,每个县(市、区)红十字会要策划实施至少一个以共同富裕为主题的品牌项目。积极参与首届“5.8人道公益日”众筹、“红十字99公益日总动员”等网络筹款活动。有序推进“益心关爱”项目,持续开展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

        3.打造“应急救援”品牌。充分利用“数字红会”系统,推进丽水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实施救援队赋能计划,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提高全市救援队伍装备配置。推动救援基地的升级,加强市级救援队训练基地建设。强化队伍演练和竞赛,积极参加全省第二届社会力量应急救援技能竞赛,着力提升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4.规范“三献”工作管理。全市新增造血干细胞血样入库300份,认真做好志愿者入库宣教,落实“静思期”制度,继续实施“让爱回家”回访项目,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持续规范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引导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独立完成捐献,继续实施“小桔灯”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孩子助学活动。结合世界献血者日、世界骨髓捐献者日、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及宣传季、艾滋病防治日等契机,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艾滋病防治知识等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生命礼赞”缅怀纪念场所。

        5.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密切关注全市疫情发展态势,精细化做好捐赠款物接收,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专业性强、凝聚力强的优势,协助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根据市疫情防控需要,组织红十字救援队、志愿服务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卡口值勤、环境消杀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策划,传播红十字好声音

        1.落实意识形态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阵地建设管理,管好用好自媒体传播平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网上舆论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丽水问政直通车等社会关切。组织参加省红十字会宣传传播骨干培训班,提升全市红十字系统干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和宣传传播能力水平。

        2.强化宣传策划活动。围绕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博爱送万家等重要纪念日和活动,结合“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典型事例,加强新闻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强化宣传策划,创新传播方式,讲好红十字好故事,传播红十字好声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选树红十字典型人物,参与“最美浙江人”“丽水好人”等评选。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红十字标志知识,引导全社会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对冒用、滥用“红十字”名称和标志的,提请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升红十字辨识度

        1.依法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红十字会机关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完善制度,规范内控机制。加大对县(市、区)红十字会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党组织,推动县级红十字会依法依章换届和建立监事会,切实完善治理体系,发挥治理效能。健全“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机制,加强与各理事单位的经常性沟通和联系,听取理事意见,主动邀请理事参加活动,为理事建言献策、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推动监事会建设,切实发挥监事会作用,不断提高红十字会治理监督水平,提升组织公信力。

        2.夯实组织建设基础。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建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发展壮大红十字会员队伍,村(社区)红十字会建会率达到37%以上,成人会员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比达到1.7%以上。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推进红十字冠名医院建设。

        3.着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强化对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市志愿者联合会红十字分会作用,规范推进志愿者注册平台管理,红十字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当地常住人口比达到0.34%以上。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群众所需、志愿者所能和体现红十字会宗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选准突破口、找准结合点,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培育一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包装一批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4.全力推进博爱家园建设。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稳定一个、发挥一个”理念,持续打造符合当地实际的博爱家园,每个县(市、区)新增博爱家园不少于4个。全域推进博爱超市建设,创新提升博爱家园内容,着力提高群众对博爱家园的认同度、参与度,高度融入社区、乡村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自觉参与社区、乡村整体智治,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精准优质的人道服务。

        5.切实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协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红十字工作,助力教育“双减”落地。开展青少年人道主义教育活动,推动红十字运动和生命关爱等知识技能进校园。

        时代赋予我们重任,实干铸就新的辉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举各方人道之力、聚广泛社会力量,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