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重要窗口”定位目标,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文旅部门职能,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贯彻法治精神,切实压实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一)组织领导“一手抓”。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建设全过程,根据市级创建“法治示范市”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拔高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健全以市场管理和行政审批处为办事机构,局相关处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2020年9月4日,我局组织9名新任命中层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做到严格履职,为民尽责。
(二)上级精神“落实紧”。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市级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推进会、点评会后,我局主要领导均第一时间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
(三)短板问题“回头看”。针对上年度我局的薄弱环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责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短板进行立即整改,要求在资金、场地、设备等方面进行重点保障。2020年初,在完成市执法队机构改革实行“局队合一”后,我局第一时间重新配备了询问室监控设备,将原先的模拟信号机更换为数字信号机,切实保障调查询问全过程影音记录。
二、对标对表,严格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成效显着
(一)建章立制,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保障。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印发《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0〕44号),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和按程序依法执行。
二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印发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等3项制度文件(丽文广旅体〔2019〕54号)执行,所有合同均要求经过法律顾问、法规职能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方可生效,2020年共签订合同46份,均按规范程序开展法制审核及报备,并由办公室专人进行规范管理。
三是加强法治和执法行为制度完善。2020年9月,我局出台了《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9项制度办法,切实建立完善全系统依法行政体制机制;12月,完成执法职能整合后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修订,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印发《丽水市文化市场综合新行政处罚办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了处罚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执法巡查、案件报告备案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流程。
四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20〕20号)要求,我局实行流程规范化、操作制度化,所有规范性文件均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各出具审核意见3份。全年先后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程序严重违法或内容违法问题。
五是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我局聘请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2位法律顾问,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理法律工作63件(其中合同类法制审核46件,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件,接受法律咨询10次,拟定文书1次,参法律服务会议2次)。目前我局已具备1名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局机关法治工作。
(二)常态管理,严格强化“三项制度”落细落实。
一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我局已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在日常检查时开展执法录像,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调查询问全过程记录,实行执法音视频建档管理,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及时保存影音资料,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到位。
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规定,线上线下公开执法流程、公示执法依据、人员信息、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均按规定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全年公开行政许可结果82件、行政处罚结果9件。
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法定简易程序外所有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2020年8月上旬,我局组织全市文广旅体系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和评查。2020年局执法队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件,办件过程中,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三)创新探索,着力完善法治建设监管体系
一是抓改革,积极推进文化执法改革。完成文化执法改革,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的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行政处罚、监管事项调整到位。未在清单外变相设置证明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定依据设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所有行政事项免费办理,不存在收费行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是抓监管,打造文化执法阳光工程。全面接受全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监督,进一步完善12345举报投诉电话和举报制度,今年我局受理投诉举报45起,累计接待174人次,办理行政调解19件,涉案金额4.1万元。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共享,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已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数据同步,日常检查情况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实时回传。
三是抓队伍,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1.严格人员管理和系统维护。目前我局执法持证率完成90%以上目标任务;法制审核人员占完成5%目标要求。根据要求建立完善前端条件配置,对全系统执法证件严格规范管理,及时更新完善人员信息、证件信息。2.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按计划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稳定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全年开展执法业务培训15次,培训人数达500余人次。3.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体系,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构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四)借助“对外窗口”,让法治文化浸润人心
一是学法用法人人知晓。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按照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会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全年共开展集体学法4次,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全系统参加学习人数达553人;号召全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法律水平;全体干部职工充分依托干部网络学院和法制网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考试,全局通过率达100%,形成了全系统人人知法学法,共同参与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地方性法规宣传引导。《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条例》作为丽水市首部历史文化类地方性法规,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局针对《条例》的实施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重点聚焦大窑龙泉窑遗址所在地乡镇,面向村民群体,内容涵盖了文艺表演、文物知识与法律宣传、有奖知识竞答、现场答疑等各种形式,共计举行专题文艺表演3场次,发放宣传折页与《条例》白皮本3000余份、宣传小礼品850余份,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当地民众了解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价值和现实意义,认识保护具体要求,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氛围。同时,积极参与《丽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条例的编制过程,积极发挥文旅部门职能作用。
三是借助“对外窗口”开展普法活动。我局结合文旅职能,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压实工作任务。2020年1月先后在丽水高铁站、丽水大剧院和市本级旅游企业开展行业内和公众普法宣传;7月3日,我局印发《2020年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普法宣传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文旅普法格局;8月13日,完成“七五”普法收官终验,成果显着;12月7日,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全市首届“十佳普法项目”颁奖典礼暨丽水市民法典微课比赛,进一步把民法典宣传引向深入;12月14日,我局“丽水市图书馆公益普法服务项目”入选全市普法项目入围名单。我局积极借助文化旅游“重要窗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同时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及时向企业传达法治精神,提高其守法经营和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了丽水文旅市场的平安稳定。
三、存在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措施、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三是受业务能力水平限制,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效落实到文旅事业全过程中去。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主体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业务实际,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具体工作中,对文旅系统层层抓督促、抓落实。全面履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扞卫宪法尊严。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编制出台,切实履行《条例》实施主体责任,参与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领域革命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优化审批服务数字化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编制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的统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推动市场准入畅通,市场开放有序,市场秩序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
(三)发挥法制审核作用,健全依法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行政决策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规范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对法律风险源头防范和把关,推进全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四)优化市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到位。
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开展以案施训、大比武、大调研、综合素质提升训练、案卷评查、师资队伍建设等活动,树立法治意识,全面强化法制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全面梳理排查七大领域风险点,建立旅游执法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领域协同处理机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阳光执法。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执法工作流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两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加强和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失信名单的规范管理和科学使用,指导文化和旅游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好对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指导。
(五)结合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制定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做好“八五”普法开局计划工作。组建“普法网红团”,采取网络新媒体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好文化和旅游场馆阵地和艺术人才优势,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将普法宣传纳入文化下乡重点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律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等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021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战略任务,不断强化自身优势,围绕国家、省、市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文旅职能,创新方式方法,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努力为争创法治示范市而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