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74939Y/2021-35008 | 文号 | 丽医保发〔2021〕88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要求,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48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080元。
二、根据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要求,2022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低于当地2021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居民医保补助支出预算按2021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编制。
本通知筹资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