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508328/2020-27784 | 文号 | 丽建发〔2020〕107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有效性 | 废止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16-2020-0005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特制定《丽水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丽水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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