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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爱心圆梦”助学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6-22 09: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各县(市、区)关工委:

        为凝聚社会力量,弘扬助学风尚,帮助丽水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快乐成长,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丽水市关工委、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决定开展2020年“爱心圆梦”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6月份

        二、资金安排

        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20万元、中航环卫爱心基金10万元、保亿萤火虫基金10万元、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20万元,共同筹措60万元资金统一汇入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账户。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按照《各县(市、区)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一)将助学金拨到县(市、区)关工委相关账户由县级关工委负责将资金发放到位。

        三、资助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重点资助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

        四、资助标准

        每人给予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今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五、资助程序

        1.县(市、区)关工委就文件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进行公告,符合资助条件者可自行向县(市、区)关工委提出申请。

        2.申请资助者填写资助申请表,由县(市、区)关工委负责审核。

        3.拟定资助名单后,由县(市、区)关工委在当地向社会公示(公示资料需留存备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关工委将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5.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按照各县(市、区)学生资料审批先后,分批将资金拨付到县(市、区)助学账户,由县(市、区)关工委进行发放。

        6.县(市、区)关工委视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并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困助学工作,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为确保资助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资料保存完整备查。

         

        附件:1.《各县(市、区)资金分配表》

        2.《浙江省“爱心圆梦”助学活动申请表》

         

         

         

        丽水市关工委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

        2020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