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关工委:
为凝聚社会力量,弘扬助学风尚,帮助丽水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快乐成长,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丽水市关工委、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决定开展2020年“爱心圆梦”助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6月份
二、资金安排
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20万元、中航环卫爱心基金10万元、保亿萤火虫基金10万元、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20万元,共同筹措60万元资金统一汇入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账户。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按照《各县(市、区)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一)将助学金拨到县(市、区)关工委相关账户,由县级关工委负责将资金发放到位。
三、资助对象
丽水市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重点资助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
四、资助标准
每人给予一次性助学金2000元,今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助的,原则上不予安排。
五、资助程序
1.县(市、区)关工委就文件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进行公告,符合资助条件者可自行向县(市、区)关工委提出申请。
2.申请资助者填写资助申请表,由县(市、区)关工委负责审核。
3.拟定资助名单后,由县(市、区)关工委在当地向社会公示(公示资料需留存备查)。
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关工委将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5.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按照各县(市、区)学生资料审批先后,分批将资金拨付到县(市、区)助学账户,由县(市、区)关工委进行发放。
6.县(市、区)关工委视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并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上报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帮困助学工作,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2.为确保资助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资料保存完整备查。
附件:1.《各县(市、区)资金分配表》
2.《浙江省“爱心圆梦”助学活动申请表》
丽水市关工委 丽水市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