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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0-15887 文号
        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委编办
        成文日期 2020-05-27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委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7 00:00浏览次数:

        一、丽水市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提出市、区行政编制分配的意见;审核市直代管街道的党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职责与名称的调整;审核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类别和编制及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指导并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编制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

        6.负责拟订市本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8.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类单位的用编计划;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编制审核。

        9.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机构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11.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范围和总量控制;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的数额;审批市属国资营运机构定员。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编办部门预算包括:市委编办本级预算,下属市机构编制政策研究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

        注:市机构编制政策研究中心和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的财务非独立核算。

        二、市委编办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编办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市委编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711.21万元。

        (二)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收入预算7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8.31万元,占99.6%;上年结转2.9万元,占0.4%。
          (三)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支出预算711.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2.21万元,占81.9%;日常公用支出119万元,占16.7%;项目支出10万元,占1.4%。

        (四)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8.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08.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59万元。

        (五)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8.31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29.9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标准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9.05万元,占8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67万元,占8.1%;卫生健康(类)支出31.59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9.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完成市本级事业单位三定。二是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三是开展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建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年终慰问,及退休人员活动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的养老保险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干部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5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1.5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金支出。

        (六)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2.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编办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编办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5万元,2019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长57.7%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7.7%。主要用于接待省级部门到丽调研、兄弟市来丽交流考察、各县(市、区)来丽汇报工作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兄弟市来丽交流考察及各县(市、区)来丽汇报工作增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0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存在增长的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委编办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市机构编制政策研究中心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中心等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45万元,增长71.62%,主要是因预算管理改革,将用于机构正常运转且可统筹使用的项目资金,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委编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委编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委编办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均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编办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