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14892 | 文号 | 丽政办发〔2020〕11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0-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覆盖率是反映区域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丽水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诗画浙江大花园核心区。丽水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保持森林覆盖率全省领先,森林资源高质量增长,对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和最美大花园核心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五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为高质量绿色发展和最美大花园核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建设美丽林相,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林地生产力。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完成造林任务36.11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加快规划造林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宜林地的造林步伐,提高林地绿化程度。加大松木纯林、疏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的更新改造力度,积极促进生态修复。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的生态修复力度。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增强生态功能。对立地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绿化造林;立地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森林城市(城镇)、园林城市(城镇)创建为载体,扩大建成区核心片林规模,加宽河道、道路、绿道、风廊沿线绿化至两行以上,提高公共设施、公园广场、生态停车场等绿地中乔木林比重。加强城市“三改一拆”区域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加强城镇周边森林建设,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郊野公园,注重自然生态性和观赏性,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适当补充树形优美、叶色丰富、花果艳丽的乡土树种,丰富林相,进一步发挥生态及观赏效果。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省“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推进村、市级绿化示范村,突出“身边增绿”,利用好村庄闲散土地、荒坡荒滩等宜林地块,大力建设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农田防护林、公园休闲林,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进农田林带林网、片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对村庄周边的荒芜山地,要尽可能种上乔木树种、珍贵树种,提高景观水平,实现绿化成林。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结合“六边三化三美”行动,推进公路、铁路、绿道沿线森林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廊道。切实抓好城市出入口、交通枢纽、服务区等重要节点区域的森林建设,打造精品亮点。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采取新造补植、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培育以阔叶林为主的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林。加快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的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是今后五年我市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列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的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签订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对国土绿化美化负总责,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铁路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合力推进。
(二)落实政策措施。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以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列入当地“十四五”规划内容,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年度、山头地块和责任人员。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的管控措施,严格实施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从严控制森林采伐消耗,优化完善资源总量增减挂钩调控机制,严格落实伐育同步管控措施,切实加大林业执法监管力度。
(三)优化用地布局。结合瓯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实施,在不减少林地面积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推动零散的农村宅基地、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之间进行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工作,充分考虑水资源的禀赋条件,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四)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国土绿化美化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林业投资机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上山入林”,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县(市、区)必须将省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中森林质量奖励资金的50%以上用于国土绿化美化。
(五)完善技术支撑。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选育推广,加强林业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加强种苗供应保障,加快保障性苗圃建设,实行订单育苗、定向培育,推进良种造林、赠苗造林,鼓励使用2年生以上容器苗造林。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建立技术人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造林抚育全过程管理,确保国土绿化美化成果质量。
附件: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造林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丽水市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 造林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合计 | 分年度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丽水市 | 361100 | 99900 | 80200 | 80500 | 59700 | 40800 |
莲都区 | 21700 | 6000 | 4800 | 4800 | 3600 | 2500 |
青田县 | 64000 | 17800 | 14200 | 14200 | 10400 | 7400 |
缙云县 | 23400 | 6500 | 5200 | 5500 | 3900 | 2300 |
遂昌县 | 37400 | 10500 | 8300 | 8300 | 6200 | 4100 |
松阳县 | 31100 | 8700 | 6900 | 6900 | 5200 | 3400 |
云和县 | 23800 | 6600 | 5300 | 5300 | 4000 | 2600 |
庆元县 | 46400 | 12800 | 10300 | 10300 | 7700 | 5300 |
景宁县 | 60800 | 16600 | 13500 | 13500 | 9900 | 7300 |
龙泉市 | 52500 | 14400 | 11700 | 11700 | 8800 | 5900 |
附件
政策解读地址:
http://www.bjlbwl.com/art/2021/1/19/art_1229283445_2227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