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874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8〕43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开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21号)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省市两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函》(浙统函〔2017〕187号)精神和要求,为推进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统一的地方资产负债核算制度要求,认真总结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省级试点经验,扎实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为制定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夯实统计基础,为打造绿色发展中国方案的鲜活样板、奋力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按年度编制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当前仅编制土地、林木、水及矿产资源实物量资产账户)。
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方法,为国家、省制定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提供有益经验。
三、工作安排
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先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后编制县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先编制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后编制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
(一)2018年开始,每年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全市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即2018年编制2016年度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下同),以后逐年以此类推。
(二)2020年开始,在县(市、区)逐步推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先选择1-2个县(市、区)试编2018年度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县(市、区)编制当年前推2个年度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后逐年以此类推。
(三)2022年开始,探索编制全市自然资源价值量资产负债表。
四、资料来源
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所需的基础数据,需由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业、林业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同一指标有不同数据来源的,由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认真评估、比较和选择,确定数据来源。
五、职责分工
统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检查指导编制工作,汇总、审核、评估和提供相关部门的编制结果。国土、水利、农业、环保、林业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建立自然资源存量及变化统计台账。各相关部门每年按要求编制土地资源资产账户(国土、农业、林业部门负责)、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林业部门负责)、水资源资产账户(水利、环保部门负责)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国土部门负责)中的有关表格,并将报表、编制说明和有关基础数据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报送同级统计部门,由相应级别统计部门整理汇总后再报上一级统计部门最终审定。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为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府办副主任、市统计局局长任组长的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实施。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计算方法复杂,任务十分繁重,统计、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精诚合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科学方案,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统计部门要牵头做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有关技术指导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搜集基础资料,按时编制并报送相应的自然资源资产账户及相关材料。
(三)加强引导,营造氛围。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全新工作。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报纸、广电、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解读,重点宣传编表的目的、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并广泛宣传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该项工作,努力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丽水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国锋 市府办副主任
周智飞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莉玲 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成 员:邹向阳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 晖 市国土局副局长
程俊龙 市水利局防指办主任
吕晓东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灵敏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黄文松 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张莉玲兼任办公室主任,童健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丽政办发〔2018〕43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