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27661 | 文号 | 丽政发〔2018〕17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3-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市校合作“13950”五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市校合作
“13950”五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依托浙江大学科研创新和人才智力的优势,努力推动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争先进位大赶超,加快我市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特制定市校合作“13950”五年行动计划。
一、背景意义
2001年,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随着合作领域的不断拓宽,双方在2006年、2011年和2016年相继续签了合作协议。协议签署以来,各地各部门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提升科技创新力、人才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目标,扎实推进与浙江大学的合作,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培养、智力服务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目前,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条件与兄弟地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进一步深化与浙江大学的合作,对于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我市注入发展新动能,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基本原则
以“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为目标,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坚持创新、注重实效、着眼长远、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创新创业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共同促进浙大科研成果、人才资源与我市产业、优势资源实现有机结合,积极培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发展新业态,确保合作取得新成效。
三、工作目标
深化与浙大市校合作“13950”五年行动计划:“1”即共同打造一个国际化生态都市的目标;“3”即围绕实施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着力提升科技创新、人才支撑、三美融合三大平台;“9”即重点实施9大工程;“50”即深入推进落实50项具体合作项目。
(一)共同打造一个国际化生态都市。
立足生态优势,依托浙江大学生态研究所、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生态学与生态技术实验室、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生态工业立足前沿、生态农业立足精深、生态服务业立足三美”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切实将丽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全力打造都市形象靓丽、主导产业明晰、文化特色鲜明、自然环境优美的国际化生态都市。
(二)着力提升科技创新、人才支撑、三美融合三大平台。
一是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培育和提升一批层次结构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在“创新创业平台”“科技研发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服务平台”“科技金融平台”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
二是着力提升人才支撑平台。依托浙江大学的人才优势,以“高精尖缺”为重点,围绕传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丽水生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扩大总量、提高层次,进一步提高浙大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三是着力提升三美融合平台。深化与浙大开展基地化、园区化、项目化合作,以“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深度融合为主要方向,重点做好“山景”“山货”“山居”文章,支持发展农家体验型、民俗互动型、高山避暑型等乡村旅游业态,力促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
(三)重点实施9大工程。
推动浙大科研成果、人才资源与我市产业、优势资源实现有机结合,实施企业创新载体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生态精品农业发展、旅游发展中心建设、人才交流培养合作、浙大丽水院校合作、决策咨询服务合作、浙大丽水医院建设和一县一品等9大工程。
(四)多方联动积极谋划实施50个项目。
以“项目化”合作为主要抓手,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项目谋划实施中的主导作用,突出企业在项目谋划实施中的主体地位,体现浙江大学在项目谋划实施中的智力优势,谋划实施50个合作项目。
四、重点任务
根据工作目标,重点实施9大工程50个具体合作项目(见附件):
(一)企业创新载体培育工程。
深化与浙大在共建特色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全市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助推生态工业发展。重点实施建立校企研发中心等7个具体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二)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工程。
强化浙江大学丽水技术转移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主导职能,推动“紫金众创小镇”与丽水海创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基地的合作,支持浙江大学科研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定期组织发布科技成果对接会交流会,指导丽水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申报省级项目。重点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等6个具体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三)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工程。
通过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形式,推动以农高园区创建、农业新品种选育、“丽水山耕”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的生态精品农业发展。重点实施建立浙江大学浙西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5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农发公司、市文广出版局、市农科院、市林科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四)旅游发展中心建设工程。
推进我市与浙江大学、丽水学院三方共同成立的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推动“丽水山居”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在旅游景区规划技术、景点文化提升等方面开展合作。重点实施景区创建规划设计等4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旅委、市农业局、市农发公司、丽水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五)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工程。
建立市校人才交流培养平台,主动借智借力,推动和吸引浙大更多的优秀人才以各种方式到丽水服务。重点实施党政干部浙大专题进修班等6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六)浙大丽水院校合作工程。
借助浙大人才、学科的优势,深化我市院校与浙大在人才引进、教师进修、课题成果申报、省级平台建设、专业学科建设等方面交流与合作。重点实施浙大与丽水学院研究生联系培养点建设等4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七)决策咨询服务合作工程。
聘请浙大在金融、旅游、社发、经济、人文等方面的专家教授,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特色小镇培育等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重点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咨询等2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旅委、市咨询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八)浙大丽水医院建设工程。
依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建高水平医联体,整合省市县乡各级医疗资源,实现集中在大城市的医疗资源更多下沉到基层一线。重点实施丽水三甲医院与浙江大学硕士、博士联合培养等4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九)一县一品特色工程。
依托浙江大学的学科优势,整合多方资源,以一县一特色、一县一重点为方向开展合作。重点实施服务农高区创建等12个合作项目。(责任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丽缙五金产业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区>
五、保障措施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与浙江大学开展合作的重要性认识,各县(市、区)要成立市校合作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研究解决市校合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级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每个季度向市校合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市校合作稳步推进。
二是要强化督查考核。市校合作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牵头制定并分解行动计划的重点考核指标,各地各部门要针对“13950”五年行动计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研究分解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单位由市政府领导约谈责任领导。
三是要强化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浙大与丽水合作项目的实施,对浙江大学联合企业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为深化合作任务,建议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备专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对接事宜,并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确保合作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要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实施市校合作“13950”五年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为市校合作的稳步推进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附件: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市校合作“13950”五年
行动计划合作项目清单(2017—2021年)
附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市校合作“13950”五年行动计划
合作项目清单(2017—2021年)
重点 工程 | 建设内容 | 具体项目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年度目标 | ||||||||||||||||||||||||
事 项 | 2017年 | 2019年 | 2021年 | ||||||||||||||||||||||||||
1.企业创新载体培育工程 | 紧紧围绕“31576”生态工业发展思路,深化与浙大在共建特色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方面的合作,合力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促进全市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助推生态工业发展。 | 1.推进建立校企研发中心2家;帮助与指导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5家,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校企研发中心 | - | 1家 | 2家 | |||||||||||||||||||||
省级企业研究院 | 1家 | 3家 | 5家 | ||||||||||||||||||||||||||
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 - | 1家 | 2家 | ||||||||||||||||||||||||||
2.借助浙大的优势,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百企创强”活动,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大力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双倍增”行动计划 | 五年持续推进 | |||||||||||||||||||||||||
“百企创强”活动 | 五年持续推进 | ||||||||||||||||||||||||||||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 五年持续推进 | ||||||||||||||||||||||||||||
3.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200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力争纳爱斯创建成功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 | 市经信委 | 市科技局 | 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 50家 | 130家 | 200家 | |||||||||||||||||||||||
助推纳爱斯建设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 | 五年持续推进 | ||||||||||||||||||||||||||||
4.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生态工业“千亿级产业”,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促进全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相关企业上市。 | 市经信委 | 市金融办 | 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五年持续推进 | |||||||||||||||||||||||||
培育企业上市 | |||||||||||||||||||||||||||||
5.以浙江大学综合学科资源为依托,推动我市一批优质企业有选择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争取培育70家挂牌上市企业。 | 市金融办 | 市经信委 | 挂牌上市企业 | 35家 | 50家 | 70家 | |||||||||||||||||||||||
6.推进缙云县运动健康休闲产业,青田县节能环保及鞋革制造业,开发区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一批增长性好、爆发性强的产业,与浙大共建特色产业创新平台3个。 | 市经信委 | 市科技局 | 产业推进 | 五年持续推进 | |||||||||||||||||||||||||
共建特色产业创新平台 | 1个 | 2个 | 3个 | ||||||||||||||||||||||||||
2.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工程 | 加强浙江大学丽水技术转移中心功能,推动“紫金众创小镇”与丽水海创园、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基地的合作,支持浙江大学科研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吸引丽水企业与浙大合作力度,推进浙大先进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化,定期组织发布科技成果对接会交流会,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浙大联合丽水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并指导企业申报省级项目。 | 7.建立“浙江大学科技特派员之家”基地,创建科技特派员工作新模式,推进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建立“浙江大学科技特派员之家”基地 | 完成 |
|
| |||||||||||||||||||||
推进科技特派员组团式服务 |
| 6次 | 10次 | ||||||||||||||||||||||||||
8.深入与浙江大学的合作,共建一批面向产业需求,实施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更好的在丽水市落地生根,促进生态工业实现更好的转型升级。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共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 五年持续推进 | |||||||||||||||||||||||||
9.加强丽水海创园与“紫金众创小镇”的合作,支持浙江大学科研人员在我市创业创新。 | 市委组织部 | 市科技局 | 合作建设丽水海创园 | 五年持续推进 | |||||||||||||||||||||||||
浙大科研人员来我市创业创新 | |||||||||||||||||||||||||||||
10.推动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组织行业技术对接会20场以上,对接行业技术难题50个以上。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行业技术对接会 | 6场 | 13场 | 20场 | |||||||||||||||||||||||
对接技术难题 | 10个 | 30个 | 50个 | ||||||||||||||||||||||||||
11.加强绿谷信息产业园与浙大合作,组织开展入园企业与浙大专家团队的交流、培训等活动,推荐优秀浙大毕业生、成果转化项目到绿谷信息产业园创业。 | 市经信委 | 市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等 | 强化交流、培训等活动 | 五年持续推进 | |||||||||||||||||||||||||
推荐优秀项目到绿谷信息产业园创业 | |||||||||||||||||||||||||||||
12.转移先进科技成果30项以上,孵化成果产业化企业2家以上。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科技成果 | 10项 | 20项 | 30项 | |||||||||||||||||||||||
成果产业化企业 |
| 1家 | 2家 | ||||||||||||||||||||||||||
13.协助开发区和县(市、区)企业争取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10个左右。 | 市科技局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 | 申报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 | 2个 | 6个 | 10个 | |||||||||||||||||||||||
3.生态精品农业发展工程 | 围绕我市生态精品农业发展,依靠浙大科技成果、人才资源等优势,通过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形式,在我市农高园区创建、农业新品种选育、“丽水山耕”“梦想小镇”和农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互联网+三农”建设、农业资源循环利用、食品加工等方面深化与浙大的合作交流。 | 14.深化浙江大学浙西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组建浙江大学丽水市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 | 市农业局 | 各县(市、区)农业局 | 浙西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五年持续推进 | |||||||||||||||||||||||
浙江大学丽水市现代农业产学研联盟 | 五年持续推进 | ||||||||||||||||||||||||||||
15.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景区化建设合作,参与休闲观光农业(农旅、民宿)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研究和实践等方面合作,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政府、行业等各类资源,引入社会资本,构建第三方营运平台,打造丽水农旅精品。 | 市农办 | 市文广出版局,各县(市、区)农办 | 美丽乡村及景区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 | 五年持续推进 | ||||||||||||||||||||||||||||
打造丽水农旅精品 | 五年持续推进 | ||||||||||||||||||||||||||||
16.加强“丽水山耕”标准和认证体系建设,制订“丽水山耕”农产品贮运操作手册,构建农产品溯源体系。 | 市农业发展公司 | 市相关职能部门 | “丽水山耕”品牌合作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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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丽水山耕”品牌宣传,构建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金融化等公共服务与支撑体系,建立“丽水山耕”品牌运营管理机制。 | 市农业发展公司 | 市相关职能部门 | “丽水山耕”品牌宣传 | 五年持续推进 | |||||||||||||||||||||||||
建立“丽水山耕”品牌运营管理机制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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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开展浙江大学与丽水农林科研机构合作,联合开展农业新品种、生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等关键技术研发。 | 市农业局 | 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林科院 | 强化农林方面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4.旅游发展中心建设工程 | 推进我市与浙江大学、丽水学院三方共同成立的旅游发展研究中心,依托浙大的平台和资源,大力推进“丽水山居”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在旅游景区规划技术、景点文化提升等方面开展合作。联合浙大积极探索农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助推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 19.推进莲都古堰画乡、景宁畲乡、缙云仙都、青田石门洞、遂昌金矿等景区创建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为“一机游丽水”平台提供规划参考。 | 市旅委 | 各县(市、区)旅游局 | 强化重点景点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20.提升30个左右高等级旅游农产品的产品包装设计、品牌宣传。 | 市旅委 | 市农业局、市农业发展公司等 | 旅游农产品品牌建设合作 | 10个 | 20个 | 30个 | |||||||||||||||||||||||
21.依托浙大对外和国际合作平台,对接外国专家、知名企业家等到丽水体验生态资源,扩大丽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浙江大花园的知名度。 | 市旅委 | 各县(市、区)旅游局 | 生态旅游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22.加强浙大与丽水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谋划丽水市旅游发展思路。 | 市旅委 | 丽水学院 | 谋划丽水市旅游发展思路 | 五年持续推进 | |||||||||||||||||||||||||
5.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工程
| 加强我市与和浙大的人才合作与交流,依托浙大人才培养优势,建立市校人才交流培养平台,主动借智借力,推动和吸引浙大更多的优秀人才以各种方式到丽水服务。 | 23.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党政干部浙大专题进修班,提升党政干部管理水平。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力社保局 | 举办浙大专题进修班 | ≥2期 | ≥6期 | ≥10期 | |||||||||||||||||||||
24.依托浙大,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家。以经营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家为重点,以提升企业家能力素质、培育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培养一批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和管理的创新型企业家。 | 市经信委 |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 培育创新型企业家 | 五年持续推进 | |||||||||||||||||||||||||
25.搭建“干部与专家互派挂职平台”,互派一批干部专家到对方部门挂职。 | 市委组织部 |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 干部挂职 | 五年持续推进 | |||||||||||||||||||||||||
26.建立浙大丽水大学生实践实训基地,每年开展浙大派优秀学生到丽水各企事业单位暑期实践100名以上。 | 市人力社保局 |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团委 | 浙大丽水大学生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 ≥100名 | ≥300名 | ≥500名 | |||||||||||||||||||||||
27.继续面向浙江大学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我市任职。 | 市委组织部 | 市人力社保局 | 选调优秀毕业生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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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建立浙大博士生实践基地,弥补人才的短板补缺。 | 市团市委 | 各县(市、区)团委、人力社保局 | 浙大博士生实践基地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6.浙大丽水院校合作工程 | 借助浙大人才、学科的优势,深化我市高校与浙大在人才引进、教师进修、课题成果申报、省级平台建设、专业学科建设等方面交流与合作。 | 29.推进浙大与丽水学院研究生联系培养点建设,每年联合培养在职博士2名,对丽水学院专业硕士点的申报给予支持。支持丽水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及附属口腔医院人才培养,共建丽水学院口腔实验室。 | 丽水学院 | 市教育局、丽水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丽水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硕士点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30.加强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丽水职技院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指导农民学院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急需人才。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市教育局 | 农民学院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 职技院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31.浙大与丽水学院联合成立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丽水分院,为支撑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工程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产学研创新平台。 | 市教育局 | 丽水学院 |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丽水分院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32.建立浙江大学人才驿站丽水分站,出台相关奖励倾斜政策,支持浙大青年科学家到丽水学院挂职兼职。 | 市人力社保局 | 丽水学院 | 浙江大学人才驿站丽水分站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7.决策咨询服务合作工程 | 聘请浙大在金融、旅游、社发、经济、人文等方面的专家教授,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特色小镇培育等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 33.每年分专业组织浙大专家教授对我市重点产业进行全面走访调研不得少于2次,每年形成2个行业发展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产业部门决策。 | 市咨询委 | 市财政局、市旅委 | 全面走访调研 | ≥2次 | ≥6次 | ≥10次 | |||||||||||||||||||||
行业发展分析报告 | 2个 | 6个 | 10个 | ||||||||||||||||||||||||||
34.对接丽水市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合作,每年参与1-2个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论证,提升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和影响力。 | 市发改委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特色小镇建设 | 1个 | 3个 | 5个 | |||||||||||||||||||||||
8.浙大丽水医院建设工程 | 浙大医学院及附属医院为我市各医院提供人才培养、临床理论、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支持。依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建高水平医联体,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的学科优势,整合省市县乡各级医疗资源,实现集中在大城市的医疗资源更多下沉到基层一线。 | 35.探索建立丽水三甲医院与浙江大学硕士、博士联合培养机制;(给予丽水市各县市区医疗类定向招生名额若干)每年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办2期以上紧缺医疗学科进修班。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教育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 | 紧缺医疗学科进修班 | ≥2期 | ≥6期 | ≥10期 | |||||||||||||||||||||
硕士、博士联合培养机制 | 五年持续推进 | ||||||||||||||||||||||||||||
36.推动浙江大学-丽水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医疗资源共享帮扶,促进医疗资源的进一步“双下沉、双提升”,推动“健康丽水”建设。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各县(市、区)人民医院 | 医联体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合作医院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37. 推进丽水中心医院和浙江大学的合作,为丽水中心医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创建提供科研技术支撑,加快智能诊疗和健康大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中心医院 | 智能诊疗和健康大数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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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 |||||||||||||||||||||||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支撑 | 五年持续推进 | ||||||||||||||||||||||||||||
38.在浙江大学和丽水市中心医院合作框架下,推动我市重点医学学科和浙大优势学科的深入对接,建立浙大医学专家团队结对帮扶机制,每年共同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每年组织1次管理学培训班,提高管理型人才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 共同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 ≥2项 | ≥9项 | ≥15项 | |||||||||||||||||||||||
9.一 县一品特色工程 | 依托浙江大学平台,充分结合浙江大学的学科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合力打造一县一特色、一县一重点合作新局面。 | 39.围绕农高园区创建开展深度合作,对农高园区创建方案编制、规划与论证提供科技人才支持,促进农高园区产业培育、产业集聚,提供一批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与浙大的实质合作,建立浙大-莲都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微电机、阀门和轴承行业的技术改造提升。 | 莲都区人民政府 |
| 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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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设农高园区 | 五年持续推进 | ||||||||||||||||||||||||||||
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建设 | 五年持续推进 | ||||||||||||||||||||||||||||
40.浙江大学与龙泉市共建山区科学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示范点,重点实施好“15582”工程;深化校企协同创新机制,联合共建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 龙泉市人民政府 |
| 龙泉“15582”工程推动 | 五年持续推进 | |||||||||||||||||||||||||
汽车空调产业创新基地续建 | 60%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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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创建创新创业平台1家,围绕石雕快速制造、黄菊优质栽培与加工等技术开展联合攻关,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青田县人民政府 |
| 创建浙江大学青田技术转移中心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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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 五年持续推进 | ||||||||||||||||||||||||||||
42.围绕木制产业,与浙大共建创新平台,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 共建木制产业创新平台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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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加强在食用菌品种的育种、检测、删选等方面与浙江大学合作,依托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开展香菇价值体系、符号体系、产品体系、传播体系、保障机制等,进一步确立庆元香菇区域公用品牌的战略方向及价值基础。 | 庆元县人民政府 |
| 食用菌产业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44.以浙江畅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马逊机械有限公司为引领在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金属导管塑性成形等机械装备领域与浙大加强技术合作,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缙云县人民政府 |
| 高端装备产业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45.探索共建异地孵化器,积极打造汤显祖数字文化平台;提升遂昌金属制品产业科技含量。 | 遂昌县人民政府 |
| 文化产业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金属制品产业合作 | |||||||||||||||||||||||||||||
46.以茶产业为重点,在茶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开发茶叶衍生产品项目上与浙大开展合作,引进推广浙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提高茶叶附加值,延长茶产业链,促进松阳茶产业转型升级。 | 松阳县人民政府 |
| 茶产业合作 | 五年持续推进 | |||||||||||||||||||||||||
47.与浙江大学共建景宁技术转移中心,把浙江大学学科、人才、科研条件等优势与景宁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提升景宁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景宁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景宁的农旅融合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景宁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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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旅融合发展 | 五年持续推进 | ||||||||||||||||||||||||||||
48. 支持浙大专家担任企业工业科技特派员或带着科技成果到开发区转化、创办企业,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助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 | 五年持续推进 | |||||||||||||||||||||||||
49.协助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合成革及新材料检测中心和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建设特色产业创新服务平台1-2个。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开发区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
| 1个 | 2个 | |||||||||||||||||||||||
创建国家级生态合成革及新材料检测中心 | 五年持续推进 | ||||||||||||||||||||||||||||
50. 充分发挥浙大资源优势,在建立研究生实习基地、组织专题讲座、制定企业标准、申报重大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园区支持,协助园区创建省级智能装备高新区。 | 丽缙产业园 |
| 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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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 | |||||||||||||||||||||||
协助创建省级智能装备高新区 | 五年持续推进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