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854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8〕 10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清单下发后,相关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拉高标杆、主攻短板、问题导向、攻坚破难的要求,细化抓落实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推进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要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精神,讲担当、比作为,以实招硬招确保会战取得实效。
附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1 日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综合交通提升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园缺乏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 交通基础设施与生态旅游发展衔接不充分,功能有待提升完善。 | 谋划景区化高速公路。 | 完善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景文段设计方案。 |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景文高速公路完成景区化标准设计方案;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深化我市景区化高速公路建设研究。 | 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委,景宁县政府 |
美丽公路创建。 | 创建7条美丽公路示范线,完成里程182公里。完成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任务800公里。 | 5月底完成设计方案;11月底完成项目创建;12月底项目初步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及通行条件较差。 | 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 | 完成农村公路改造提升、路面维修、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50公里,计划总投资4.68亿元。 | 12月底前。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
衢丽大花园间缺少高速铁路等快速通道支撑。 | 积极对接省发改委、省交通集团,加快衢丽大花园铁路通道建设。 | 按省发改委制定目标,年内衢丽铁路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亿元。 | 6月完成可研;10月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 | 市发改委(市铁办),莲都区政府、遂昌县政府、松阳县政府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丽水机场及龙泉(一类)、遂昌、景宁(二类)通用机场项目仍处于前期阶段。 | 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前期进度。 | 年内完成丽水机场项目可研、总规、初设、施工图等前期工作,明确筹资建设模式,落实项目资金,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运营。 | 3月底前争取协调统一项目可研报批程序;10月底前完成项目可研、总规、初设、施工图等前期工作,明确筹资建设模式,落实项目资金;12月底前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 市机场办、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
加快龙泉、遂昌、景宁通用机场项目前期。 | 龙泉:3月底前编制选址报告,征求空域所属军方主管部门意见;6月底前完成选址报告评审;12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遂昌:9月底前完成选址报告编制;12月底前完成选址报告论证。 景宁:完成初步选址方案。 | 龙泉市政府、遂昌县政府、景宁县政府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全市内河航道全部为五级(300吨)及以下,高等级通航航道里程为零。 | 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重点攻克三溪口和青田水利枢纽船闸建设难关。 | 通过三年时间,新增四级航道88.5公里。 | 12月底前,瓯江航道上游段工程完成投资1.5亿元;下游段航道工程完成投资0.9亿元;青田船闸开工,完成围堰工程施工和政策处理工作,进行船闸闸首、闸室、引航道施工及金属结构制造安装,与航道工程于2020年同步建成。 | 市交通运输局,莲都区政府、青田县政府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国家公园创建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园缺少具有引领性的国家公园。 | 我市国家公园尚在创建阶段,相关规划编制还未启动,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 | 前期阶段: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国家公园管理局(管委会)筹备专班;赴试点公园学习并与国家相关单位做好前期对接;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收集相关基础材料,开展公园范围划定等基础性工作。 | 准备好申报国家公园需要的所有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同步加强道路规划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管理机制,边规划边实施。 | 3月底前完成前期阶段所有基础性工作。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龙泉市政府、庆元县政府、景宁县政府 |
编制阶段:落实权威编制单位及经费,完成规划编制。 | 3月底前完成委托编制相关程序;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10月底前完成规划论证等所有编制工作。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 |||
申报阶段:完成创建请示、图册、视频等所有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向国家发改委申报。 | 12月底前向国家发改委申报。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龙泉市政府、庆元县政府、景宁县政府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政策处理安置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部分收储地块未达到“净地”要求。 | 市本级: 1.目前储备库土地共256宗,其中56宗未达到“净地”要求,存在政策处理尾留情况。 2.2018年拟出让地块12宗,其中10宗需要进行政策处理。 | 通过现场踏勘,全面厘清收储地块存在的问题,制定攻坚时序表,加强协调落实,依法依规做好政策处理工作。 | 确保所有地块达到“净地”要求。 | 2月底前,梳理完成任务分解表,交办相关部门开始攻坚; 6月底前,完成50%攻坚清零任务; 9月底前,全面完成攻坚清零任务(个别需走法律程序的项目除外)。 | 问题梳理由市国土局牵头; 政策处理由莲都区政府牵头; 配合单位:市征收办、市建设(规划)局、市国资委、区征收办,地块内杆、管、线迁移所属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等。 |
开发区:2018年拟出让商住用地5宗、工业用地16宗,政策处理均已到位,但部分地块存在非法侵占情况。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政策处理滞后,影响了部分建设项目进度。 | 市本级:2018年新开工项目需要进行政策处理的有20个,涉及征地3387亩,拆迁面积85225平方米,其中2017年遗留项目4个,共8300平方米房屋拆迁任务未完成。 | 根据2018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厘清项目政策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交办会,与2017年遗留项目一并协调落实,全力攻坚。 | 全面完成2017年遗留项目扫尾及新增项目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所有新开工项目不因政策处理影响开工。 | 2月底前,梳理完成任务分解表,交办相关部门开始攻坚; 6月底前,完成50%(含2017年全部遗留项目)攻坚清零任务; 9月底前,全面完成攻坚清零任务(个别需走法律程序的项目除外)。 | 问题梳理由市发改委牵头; 政策处理由莲都区政府牵头; 配合单位:市征收办、市建设(规划)局、市国资委、区征收办,地块内杆、管、线迁移所属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
开发区:2018年新开工项目需要进行政策处理的有6个,面积13.05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遗留项目3个,共6.05万平方米房屋拆迁任务未完成。 | 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项目攻坚临时指挥部,统抓工作推进落实,全力攻坚。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安置历史欠账多,安置政策滞后,影响征收工作推进,还造成临时过渡周转费的长期支出。 | 市区: 1.市人大要求市政府利用三年时间(2017-2019年)全面解决主城区2015年前的房屋征收安置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市区尚有2015年前遗留未安置面积24.6万平方米。2016、2017年新增安置任务14.9万平方米,也尚未解决。 2.安置房源紧缺,2018年、2019年可交付使用的安置房源总面积24.22万平方米(实际可安置面积19.37万平方米,针对2015年前遗留问题,仍存在安置房源缺口5.23万平方米。 | 加强与建设单位、配建主体沟通对接,确保在建安置房及时交付、组织分配。以市场化代建方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安置房质量。 | 完成主城区2015年前存量安置任务12万平方米。 | 9月底前完成8.7万平方米安置房移交和分配工作,其余12月底前完成。 | 市征收办、市国土局、市建设(规划)局、市财政局,莲都区政府 |
同步研究货币安置方案,着力提高货币安置比例。 | 货币安置比例从13.8%提高至30%。 | 2月底前完成安置政策初稿,并提交市政府研究; 4月底前完成一揽子安置政策的更新。 | |||
加快土地供应,提高房地产开发准入门槛。 | 市区商住用地出让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 | 12月底前。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开发区: 1.截至2017年底,未安置2665户,其中迁建式安置的1577户2690间;公寓安置及产权调换的1088户,公寓安置房缺口约19.7万平方米。 2.安置房源紧缺,开发区目前无现存房源可供安置。 | 加强与建设单位、配建主体沟通对接,确保在建安置房及时交付、组织分配。 | 完成公寓安置5万平方米。 | 10月底前。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探索承包建设新模式,加快安置房的建设、分配进度。 | 动工建设富岭采荷公寓(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完成工程量50%。 | 1月底前动工建设; 12月前底完成工程量的50%。 | |||
同步研究货币安置方案,着力提高货币安置比例。 | 货币安置比例从4.02%提高至25%。 | 4月底前出台新的安置政策。 | |||
研究安置房回购方案并出台政策,以货币回购、迁建改公寓等方式加快消化安置存量。 | 通过货币回购完成公寓及产权调换2万平方米安置。 研究迁建地基回购方案,通过货币回购、迁建改公寓等方式,回购迁建安置地基。 | 12月底前完成公寓及产权调换货币化回购2万平方米; 2月底完成富岭迁建安置小区地基回购政策初稿,并提交市政府研究。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丽水山耕”“丽水山居”品牌提升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丽水山耕”品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亟待加强。 | “丽水山耕”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主要表现为品牌使用主体基本都是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仅占19.5%。 | 培育高等级“丽水山耕”农业龙头企业,建设高质量“丽水山耕”产品基地。 | 新培育使用“丽水山耕”品牌主体100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以上。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
建成30万亩海拔600米以上“丽水山耕”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建成“丽水山耕”渔业基地0.6万亩。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 |||
加快实施“丽水山耕”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 新建各类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400家。 | 2季度开始考评,4季度公布名单。 | 市农业局 | ||
“丽水山耕”农产品深加工不足,科技含量不高,特别是食品加工方面能力不强。 | 落实省政府确定的生态产品(丽水山耕)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培育工作。 | 完成碧湖“丽水山耕”梦工厂一期工程建设。 | 5月底前初级加工生产线投入试运行;12月底前一期工程全部建成。 | 市农投公司、市科技局 | |
“丽水山耕”品牌规模日益增大,品牌质量管控难度大。 | 开展“丽水山耕”品牌管理地方立法。 | 完成“丽水山耕”品牌管理地方立法初稿。 | 10月底前完成调研,12月底前完成初稿。 | 市农业局、市农投公司、市法制办 | |
推进“丽水山耕”品牌认证试点工作 。 | 完善品字标“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体系,新增50个“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产品。 | 12月底前完成。 | 市质监局、市农投公司、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营销渠道还不够丰富,如高速服务区等人流密集地,“丽水山耕”对外展示、销售窗口不多。 | 加快推进“丽水山耕”营销网点建设。 | 推进“丽水山耕”产品进高速服务区,实现市域内高速服务区销售点全覆盖。 | 6月底前与浙江两龙高速公路龙丽管理处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10月底前完成6个服务区点位的覆盖,12月底前完成全覆盖。 | 市农投公司、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新建各类“丽水山耕”营销网点50个,实现“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年销售额60亿元。 | 10月底前完成新增网点建设。 | 市农投公司 | |||
“丽水山居”品牌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亟待加强。 | “丽水山居”品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 开展“丽水山居”商标注册。 | 完成“丽水山居”商标注册。 | 做好与第三方商标代理商的跟踪对接,确保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 |
持续推进“丽水山居”标准化建设。 | 继续完善和落实“丽水山居”建设与营运导则。 | 6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提高“丽水山居”民宿安全经营管理水平。 | 新创建9个放心民宿示范区。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办、市消保委、市农家乐民宿协会 | ||
借助社会化服务,全面推行农家乐民宿公众责任保险。 | 5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督促指导业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 6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完善“丽水山居”人才支撑体系。 | 聘任乡村振兴“丽水山居”首席专家。 | 5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 | ||
新培育持证“乡土管家”“乡土导游”各100名。 | 第一批新培育 “乡土管家”“乡土导游”各50名,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各50名,10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丽水农民学院 | |||
举办“民宿管家”技能大赛。 | 8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 | |||
“丽水山居”示范项目不够多,集群效应不明显。 | 新创建一批“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 | 新创建“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10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新创建“丽水山居”精品民宿100个,其中“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30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新培育一批“丽水山居”“丽水山耕”山山联姻示范点。 | 新培育“丽水山居”“丽水山耕”山山联姻示范点10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丽水山居”品牌影响力不够大。 | 继续加大“丽水山居”宣传力度。 | 完善“一机游”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200家“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VR拍摄工作。 | 2月底前完成70家VR拍摄工作;10月底前完成200家。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林相一体化创建会战)
针对短板 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 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美丽乡村:整体建设理念和水平还不能适应乡村振兴发展新要求。 | 美丽乡村整体建设理念和水平不高。 | 制定乡村振兴行动纲要。 | 制订全市乡村振兴行动纲要和实施意见。 | 4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 | ||||||||||
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打造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 | 全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10个,特色精品村28个。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街道)6个、示范村(居)20个、美丽经济示范项目20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 ||||||||||||
新创建200家A级旅游景区村。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旅委、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升,垃圾、污水治理仍需加强。 | 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353个,其中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试点村55个。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覆盖率达到50%以上。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市建设局 | |||||||||||
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 | 全面排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状况,进一步完善企业运维平台、政府监管平台功能内容。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建设局、市农办、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农村环境“三化”程度有待提升,精品示范项目少。 | 深入推进“六边三化三美”工程。 | 创建省级“四边三化”精品示范道路2条、精品入城口2个。打造市级美丽乡村风景线10条。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六边办、市建设局、市国土局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 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历史文化村落量大面广,保护利用管理难度大。 | 扎实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工作。 | 省级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分别完成100%、80%、30%的工程进度。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文广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完成全市历史文化村落分布图编印。 | 3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 | |||||||||||||
各县(市、区)出台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导则。 | 6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邀请专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对松阳县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经验做法进行全面推广。 | 6月底前完成。 | 市农办 | |||||||||||||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未出台负面清单。 | 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 | 完成国家第五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 2月底前完成。 | 市建设局 | |||||||||||
完成我市前四批中国传统村落80%的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 10月底前完成。 | 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负面清单。 | 3月底前完成。 | 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 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美丽田园:田园基础环境欠佳;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休闲农业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 田园基础环境欠佳,仍存在农作物、农业设施布局杂乱,农药化肥包装物随意丢弃等现象。 | 持续加快美丽田园基础环境的清理、改造和提升。 | 完成“六边三化三美”沿线简易菇棚改造100%。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提升休闲农业景观效果,种植油菜花12万亩、紫云英12万亩、马铃薯12万亩。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统一回收与集中无害化处理,开展各类田园积存垃圾集中清除行动。 |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覆盖达到100%,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沼液利用量达到75万吨。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50万亩次,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60万亩以上。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休闲农业观光区(点)未形成规模,组织化程度不高。 |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重点抓好农业园区景区化、休闲农业观光区(点)的升级改造。 | 新创建现代农业园区3A级以上景区2个。新增休闲观光农业区(点)27个,休闲家庭农场28家。新建美丽牧场32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 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美丽河湖:河道管理时有违建、违占现象,防洪排涝能力不足,水文化挖掘、水旅融合发展不深等。 | 部分河湖库塘因淤积严重,导致水质不良。存在部分病险山塘水库。 | 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工作。 | 完成河湖库塘清淤100万方。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开展山塘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 完成山塘整治14座,水库除险加固7座。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湖泊(水库)、河道管理问题多,违建、违占现象时有发生,管理范围不清等。 | 全面推进湖(库)长制工作。 |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库)长体系,组织制定“一湖一策”方案。 | 6月底前完成。 | 市治水办,各县(市、区)政府 | |||||||||||
严格湖泊(库)岸线管理保护,开展湖泊(库)划界工作,完成7座中型水库、86座小型水库划界。 | 12月底前完成。 | ||||||||||||||
开展湖泊(水库)生态治理修复,科学开展增殖放流(鱼苗),年度完成增殖放流4370万单位(鱼苗)。 | 12月底前完成。 | ||||||||||||||
健全湖泊(水库)执法监管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联合专项执法活动。 | 每季度开展一次。 | ||||||||||||||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 全市实行河长巡查信息化管理,村级河长“河长制”APP巡查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现巡河痕迹化管理。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加快推进丽阳坑河长制工作。做好丽阳溪水系河道保洁工作;完成括苍路与灯塔街东南角区块、东方宾馆周边区块、好溪至丽阳坑引水工程;继续实施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督促解决灯塔新村堰坝底部出现基础下沉问题。 | 12月底前完成。 | 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莲都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湖泊(水库)、河道管理问题多,违建、违占现象时有发生,管理范围不清等。 |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 加快推进好溪堰河长制工作。完成好溪堰24.7万平方米河道保洁,22万平方米绿化养护。完成好溪堰二阶段明星湖、寿元湖工程及配套河岸景观绿化。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 | |||||||||||
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县级河道50%基本实现无违建;2019年全市县级河道100%基本实现无违建。 | 按期完成。 |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明确水域界线,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650公里。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推进“河权改革”工作。 | 新增“河权改革”河道45条(段),累计达200条。 | 6月底前完成20条,9月底前完成30条,12月底前完成45条。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不足,丽水市中心城区局部未达到50年一遇标准,县(市)中心城区未全面达到20年一遇标准。 | 加快推进河道综合治理、河湖连通和独流入海项目进程。 | 全市完成河道综合整治70公里。市本级完成独流入海(大溪提升改造工程)13公里,完成投资7000万元。继续实施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完成投资5474万元。继续实施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投资2.5亿元。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市本级供水水源单一、供水安全存在隐患。 | 新建滩坑引水工程。 | 滩坑引水工程开工,开展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亿元。 | 上半年开展初设审批和PPP招投标;第三季度工程开工建设。 |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公司,青田县政府、景宁县政府 | |||||||||||
水景观打造不足,水文化挖掘、水旅融合发展不深。 | 创建瓯江国家河川公园。 | 完成瓯江国家河川公园总体规划初稿。 | 6月底前完成规划大纲,12月底前完成初稿。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 | 建成9个市级水利风景区。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林相:绿化多、彩化少,林分质量不高。 | 林相缺乏色彩变化和季节变化,季节性林相色彩单调。 | 推进美丽林相建设。 | 全市新建设彩色森林13.9万亩。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开展珍贵彩色森林发展示范行动。 | 全市新增发展珍贵树种5.17万亩,建设“局长示范林”、珍贵树种示范点、示范单位各36片。 | 6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森林质量差。如亩均蓄积量低,还有22%(276万亩)的公益林未达到优质林分标准,松材线虫病高发态势严重。 | 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 | 全市新增培育大径材8.18万亩。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继续实施公益林林分质量提升工程。 | 全市新建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30万亩。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结合松材线虫病处治工作,做好枯死松木清理工作。 | 全市防治松材线虫病面积71万亩,清理枯死松木31万株,新建设健康森林6.42万亩。 | 6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缺少经典森林景观,离全域景区化要求存在差距。 | 开展森林大花园建设。 | 全市新建设“森林主题花园”15个。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开展森林廊道建设。 | 全市新建设“森林廊道”10条,总长度223.8公里。分别为:莲都区新50省道森林廊道建设工程20公里,龙泉市住龙-宝溪百里生态长廊景观带70公里,青田县千峡湖森林景观廊道20公里,云和县“浪漫婚纱”景观廊道建设工程26公里,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鼎湖桥至名山桥北岸绿道工程1.6公里,庆元县庆百公路25公里,遂昌县神龙翠谷森林廊道30公里,松阳县水墨小港线10公里,景宁县澄照-东坑森林景观通道15公里,开发区富岭连接线周边山体景观带6.2公里。 | 12月底前完成。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生态工业提质增效会战)
针对短板 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生态工业经济基础弱、总量小,产业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强。 | 企业普遍规模小、层次低,经营粗放、技术水平低,产能利用率低。 | 1.围绕“园区之外基本无工业、园区之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的目标,继续推进“低小散”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 | 全年整治“低小散”企业(作坊)300家以上,入园企业200家以上,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50家以上,建设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以上。 | 1-3月,部署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排摸;4月,根据调查情况研究制定“低小散”企业整治工作方案,下达2018年度整治任务;每月对各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7月前召开会议交流各地工作经验;9月份组织专项督查;1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2.强化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深化省级分行业“机器换人”试点。 | 全年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重点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全年入库1000万元市级重点投资项目500个以上, 10个重点传统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300台以上。 | 每月对省委、省政府考核的传统制造业改造三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重点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 |||
3.推进小微企业园区创建。 | 确保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园区4家,确保小升规企业45家,力争60家。 | 一季度,开展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情况调查;二季度,出台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下半年,适时召开现场会,年末进行考核评价。 | |||
针对短板 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4.全面推进“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出台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同时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推进绿色制造。 | 全年完成30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创建2家以上绿色企业。推进电能替代电量1.5亿千瓦时以上。全面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 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负面清单编制、出具区域节能报告审查意见;3月开始实施节能审查分类管理;6月起开展节能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 ||
5.加快企业梯度培育壮大。开展省、市“三名”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培育;“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凤凰行动”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 年产值十亿元骨干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新增省“三名”企业1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3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40家以上,1家列入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培育重点拟上市企业8家,新增IPO报会企业1家、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家。 | 3月底前建立重点拟上市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三名”企业、“品字标”企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4月开始,按月进行企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及时完善培育库;适时开展企业申报。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新旧动能转换不畅,新兴产业培育亟待加强。 | 加快数字经济培育发展,做好绿谷智慧小镇及绿谷信息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丽水(杭州)海创园等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多层次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深化“两化”融合,推动企业上云。 | 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新增上云企业2000家。 2.绿谷智慧小镇全年完成投资6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市外内资1亿元,入驻企业累计达300家,园区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达20亿元、6000万元,分别增长50%。 | 数字经济发展方面:4月底前完成一批(25个)信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6月底前,实施一批(30个)省级软件及信息服务业重点试点项目;7月底前完成2017年度信息经济政策扶持兑现工作;9月底前出台“软件产业、两化融合、企业上云及集成电路”发展扶持政策。 产业平台建设方面:1月,举办创业创新大赛;2-11月,每月举办路演,每次确定10个左右项目;12月再次举办创业创新大赛。9月底前完成大学生创业园装修工程的设计方案编制和招投标,确保年内开工。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科技创新投入不足、企业创新活力不足,产学研合作机制还不够健全。 | 1.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扩大科技创新券发放和使用范围。 |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全市发放、使用科技创新券1000万元以上,其中市本级发放、使用科技创新券250万元以上。 |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待科技经费待预算正式下达后实施。全年做好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和使用。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 |
2.深入推进精准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和“两企”网格化联络制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主体培育。 | 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3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40家以上,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0家以上,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各1家以上。 |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和省级研发中心培育建设:2月分解培育和创建任务;3月开展走访调研;二季度开始分批次组织培训、三季度组织相关材料和申报认定准备;四季度对接上级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认定。 关于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建:一季度研究出台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二季度组织第一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三季度完成认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3.推广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 派驻工业科技特派员20人,计划协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40项,申请专利40项,转化科技成果5项,开展技术培训20场。 | 一季度选派第三批工业特派员10名,三季度选派第四批特派员10名。四季度对2017年度选派的第一、二批工业特派员进行考核。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 ||
4.建设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更多地促成院所与企业的技术成果交易。 | 全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1.6亿元。 | 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选址在大学生创业园,待大学生创业园竣工验收并交付后实施。 | |||
合力扶工氛围不够浓厚。 | 1.以生态工业发展31576五年行动计划为蓝本,申报创建省生态工业试点市。 | 创建方案报省、市审定。 | 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审议,6月底前通过省里审定。 | ||
2.深化“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 全年企业反映问题办结率80%以上,涉工部门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 2月底前制定下发活动方案,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企业集中走访,收集整理企业反映问题,5-10月,协调解决企业问题,优化提升服务水平,11-12月,组织开展企业测评,总结评议服务效果。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3.继续落实点评通报和督查约谈制度。 | 每月通报全市工业经济、科技、招商主要指标排名。每季度召开通报点评会。适时约谈责任领导。 | 每月中旬列出上月主要指标排名情况,每季召开通报点评会,7月修改完善对生态工业考核办法,年底开展生态工业考核。 |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产业招商项目盯引落地工作滞后。 | 省市县长工程项目谋划与省里要求有差距,首批市县长项目仅13个,符合市长标准的项目(50亿元)仅2个,没有符合省长标准(100亿元)项目,与全年至少30个重大产业项目要求差距较大。 | 出台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贯彻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发动全市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双百”活动,走访对接年产百亿以上企业100家以上。 | 全市全年签约总投资2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30个以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 | 2月底前,制定攻坚方案;3月底前,完成签约10个; 6月底前,完成项目签约10个;9月底前,完成项目签约10个。 | 市发改委、市经合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市农投公司、市旅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 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省市县长工程项目招商进展不一,储备库中50多个项目尚处于招商意向阶段,第一批上报项目能够明确落地的项目只有7个,实施过程中,影响落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项目实施达到50﹪落地率有困难。 | 全面梳理已签约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条件,按照意向洽谈、政策谈判、落地条件等情况进行分类,逐个攻坚,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开工建设。 | 落地开工重大产业项目15个以上,重大产业项目落地率达到50%以上。 | 2月底前梳理完成储备库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等;6月底前,完成项目落地5个;9月底前,完成项目落地5个;12月底前,完成项目落地5个,落地率达到50%以上。 | 市发改委、市经合办、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旅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市农投公司、市旅投公司、市交投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优质产业项目引进不足,产业集聚度高、规模大、影响强的大项目缺乏。 | 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围绕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业和县域十个以上具有区域特色的百亿产业集群,推广组团招商、产业园招商、园中园招商、总部经济招商等新招商模式,积极开展“以商引商”,切实提高招商成功率、落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实际利用内资345亿元,全年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85亿元。 围绕创新区建设,谋划推介150个对外招商项目,引进120个产业项目,落地100个项目。 | 第一季度:1月份制定年度招商工作计划;2月初召开招商工作部署会,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春节后集中赴外地开展招商活动。第二季度:持续开展外出招商活动,并及时更新招商项目库,积极与意向客商联系对接。适时召开招商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和推进已签项目落地。第三季度:持续开展外出招商工作,重点赴上海、江苏开展招商专题活动。将招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并由市经合办牵头对已签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第四季度:持续开展外出招商和招商专项督查,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已签约项目落地问题,11月初对全年招商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 | 市招商局、市直相关招商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 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历年签约的市区三产服务业项目落地存在规划选址、土地征迁、政策扶持等制约因素。 | 建立市区三产服务业招商项目落地通报制度,优化和完善市区三产服务业招商项目“5+X”工作机制,强化各招商项目牵头部门的牵头责任和其他部门的配合责任,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 新落地历年签约市区三产服务业招商项目4个,开工2个。 | 适时召开招商项目落地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开展专项督查,协调解决和推进已签项目落地,确保年底前完成年度目标。 | 市招商局,市直相关招商职能部门,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世界丽水人大会签约项目落地进度亟待加快。 | 加快推动世界丽水人大会招商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推动意向项目签约。 | 到2018年底,世界丽水人大会221个签约项目中,实现落地项目160个,其中,意向签约转正式签约项目20个,开工项目95个,投产15个。其他项目继续抓好盯引和深化工作。 | 市招商局,市直相关招商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城市环境大提升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城中村改造 | 据初步统计,市区近三年共需要完成城中村改造53个,13242户,建筑面积218.59万平方米。估计需要拆迁费用600亿元。 | 1.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制定出台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2.成立城中村拆迁改造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3.建立领导联系制度,每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分别确定一名领导挂钩对接。在指挥部下设立若干个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小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4.将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由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并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 | 全市完成城中村改造62个,13423户,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其中拆迁改造类44个,8597户,153.69万平方米;综合整治类18个,4817户,63.70万平方米(以省厅最终下达任务为准)。 |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工作任务,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 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设(规划)局、市征收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莲都区政府] | |
市本级(莲都区)确保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23个、4042户、建筑面积74.6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120万平方米的改造目标。 | 3月上旬完善相关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3月中旬成立市区城中村拆迁改造领导小组,设立相关指挥部及工作组。3月底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改造各项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市本级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市本级(莲都区)综合整治2个、2636户、30.02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 | 莲都区政府 |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3个、795户、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综合整治3个、571户、12.8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 空)。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龙泉市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8个、1563户、建筑面积26.11万平方米,综合整治2个、51户、0.5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龙泉市政府 | ||||
青田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1个、32户、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综合整治1个、90户、3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青田县政府 | ||||
云和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2个、235户、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综合整治1个、20户、0.2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云和县政府 | ||||
庆元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3个、242户、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庆元县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缙云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1个、150户、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综合整治1个、18户、0.45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缙云县政府 | ||||
遂昌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1个、991户、建筑面积14.25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遂昌县政府 | ||||
松阳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1个、260户、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综合整治8个、1440户、17.34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松阳县政府 | ||||
景宁县完成城中村拆迁改造项目1个、287户、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 | 12月底前完成(拆除类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 | 景宁县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治水 | 截污纳管不到位,部分污水管网破损,建成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存在雨污合流现象。 | 全面摸清底数,建立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 | 全面完成管网排查工作,主城区实施污水管网52.1公里,其中续建管网28.1公里,确保新开工建设管网8公里,开展道路项目前期16公里并力争开工,。实施54个旧住宅区、城中村、老旧小区的截污纳管改造。开发区开工或在建排水管网18.84公里,其中2018年完成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包括2公里联城过江污水干管),改造1.4公里(不包括东扩区块)。实施截污纳管改造项目2个。 |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工作任务,建立周督查、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 市本级截污纳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完成建成区内主次干道污水管线、雨水管线和检查井等基本情况排查。厘清每条市政主次干道污水、雨水管线走向,重点开展雨污混排、未纳管盲区等问题排查。 | 4月底前。 | 市建设局 | ||||
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排水清单调查,开展区域范围内雨污水排放情况排查,重点开展污水纳管情况和雨水排放情况排查。 | 4月底前。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开展小区和城中村住户雨污水纳管及小区、城中村地下污水管线基本情况排查,排查到楼、到户、到库(棚),做好居民户私接、改接的情况登记;开展小区内公共设施(如公厕)、出租店面的污水排放情况排查,重点做好各类违规、违法排放的信息登记工作。以商贸为主体,开展各区域范围内雨污水排放情况排查,重点开展污水纳管、雨水排放情况排查。 | 4月底前。 | 莲都区 政府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结合截污纳管整治工程,牵头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 | 11月底前。 | 市市场监管局 | ||||
续建道路管网16.6公里。 | 12月底前。 | 市旅投 公司 | ||||
续建道路管网11.5公里。新开工建设道路管网8公里。开展道路项目前期16公里,并力争开工。 | 12月底前。 | 市城投 公司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开工或在建排水管网18.84公里,其中2018年完成新建污水管网6.5公里(包括2公里联城过江污水干管),改造1.4公里(不包括东扩区块)。实施截污纳管改造项目2个。 | 12月底前。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完成人民路污水管网修复。开展解放街以南区域污水管网修复PPP项目,2018年完成70%。 | 12月底前。 | 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
实施54个旧住宅区、城中村、老旧小区的截污纳管改造。 | 12月底前完成37个,2019年完成剩余17个。 | 莲都区 政府 | ||||
部分工业集聚区存在污水纳管不彻底、雨污混排现象。 | 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业集聚区以外企业,实现污水纳管全覆盖。 | 完成全市所有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 3月底前开展全面排查;5月底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6-11月前集中开展整治;12月底前全面完成。 |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全市、市本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改造缺乏统筹谋划。 | 对照中央和省里要求,排出2018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 | 完成南明湖水质提升应急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 5月底前。 | 市旅投 公司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完成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 5月底前。 | 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完成松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 6月底前。 | 松阳县 政府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完成青田金三角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 9月底前。 | 青田县 政府 | ||||
完成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 | 9月底前。 | 缙云县 政府 | ||||
完成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 | 11月底前。 | 缙云县 政府 | ||||
完成遂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技改项目。 | 12月底前。 | 遂昌县 政府 | ||||
启动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前期研究。 | 12月底前。 | 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 | ||||
腊口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 确保2018年11月场地回填完成并验收交付,12月底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开工。 | 完成场地回填工程并验收交付。 | 11月底前完成验收并交付。 | 青田县 政府 | ||
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 12月底前开工建设。 | 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治气 | 城市浊气:施工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管理未落实到位。 | 切实把好施工工地围挡关、“禁现”管理关、垃圾清运关、场路硬化关和车辆冲洗关等关键环节。 | 实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和管理场100%硬化、出工地渣土垃圾运输车100%冲净和密闭、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同时定期冲洗主要施工路面;对暂不开发的土地100%采取临时绿化或其他防尘措施。 | 1-3月,各有关部门制订方案; 4-8月,网格化推进施工场地整改; 9-12月,督促检查。 | 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 | |
加强日常巡查督查力度,加强焚烧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管理。 | 实现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全年 | 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莲都区政府 | |||
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到位。 | 制定餐饮业规范发展和油烟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油烟污染餐饮单位联合执法活动。 | 1-3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4-6月,开展调查摸底;规划部门明确规划餐饮区域;7-11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12月,总结提升。 | 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工业废气: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量大面广。 | 开展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大治理行动。 | 完成全市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共204家)治理任务,其中开发区完成69家,莲都区完成13家。 | 3月底,出台工作方案,完成排查;4-9月开展整治;10-12月查漏补缺,完成整治,进行小结。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汽车尾气: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监测设备。 | 完成机动车遥感检测系统建设。 | 完成一套移动式遥感检测设备建设;完成一套水平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建设。 | 3月底前,开展招投标,确定建设单位;4-8月开展并完成建设;9-10月完成验收。 | 市环保局 | ||
燃煤烟气:燃煤锅炉未完全淘汰到位;现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未全部完成。 | 确保燃煤锅炉淘汰到位。 | 全市淘汰燃煤锅炉50台,其中市区20台。 | 一季度编制方案;二季度完成10台;三季度完成20台;四季度完成20台。 | 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开展现有燃煤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 完成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1×0.3万千瓦)超低排放改造。 | 1-3月,制订方案;4月-7月,开展改造;8月开展运行监测完成验收。 | 市环保局 | |||
农村废气: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不够,导致秸秆焚烧多发。 | 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实施以稻、油菜秸秆为重点的机械粉碎还田11万亩。 | 1-3月,制订秸秆综合利用计划;4-7月,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8-12月全面推进秸秆机械粉碎还田。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治废 | 有害固废: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和能力不足。 | 建设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 | 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 2月份完成项目PPP合同签订,报批施工许可证;4月份开工建设; 12月主体建设完成。 |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设(规划)局,莲都区政府 | |
完成开发区危废焚烧处置扩建工程。 | 建成并投运。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1.5万吨。 | 3月份完成设备安装;6月份完成设备调试;7-9月份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市环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建设缙云县表面处理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建成并投运。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年综合利用能力5万吨。 | 4月份完成环保审批;5-9月份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0-12月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市环保局,缙云县政府 | |||
开工建设松阳县表面处理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开工建设。 | 6月完成项目立项、可研;8月完成环保审批;9月开工建设。 | 市环保局,松阳县政府 | |||
生活固废: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单一,垃圾焚烧设施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不足。 | 确保丽水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并投运。 | 建成并投运。 | 6月底建成投运。 | 莲都区 政府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完成景宁县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建设。 | 建成并投运。 | 6月底建成投运。 | 景宁县 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启动龙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龙泉市餐厨垃圾及粪便处理厂工程。 | 开工建设。 | 10月底开工建设龙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2月底开工龙泉市餐厨垃圾及粪便处理厂工程。 | 龙泉市 政府 | 市建设局应切实履行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职责。 | ||
青田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 | 开工建设。 | 12月底前。 | 青田县 政府 | |||
缙云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 | 开展前期。 | 12月底前。 | 缙云县 政府 | |||
遂昌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 | 开展前期。 | 12月底前。 | 遂昌县 政府 | |||
松阳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 | 开展前期。 | 12月底前。 | 松阳县 政府 | |||
庆元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 | 开展前期。 | 12月底前。 | 庆元县 政府 | |||
云和县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 | 开展前期。 | 12月底前。 | 云和县 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 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建筑固废:缺少专业的固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水平不高。 | 培育建筑固废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 挑选资质较好的运输企业,积极引导参与建筑固废运输。加强运输环节监管,对总质量在1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 | 12月底前。 | 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 ||
加强各小区居民装修垃圾及老小区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处置、监管。 | 对市区30个小区进行试点规范管理。 | 3月底前制定管理方案;5月底前对30个小区进行规范试点管理。 | 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加快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实现资源再利用。 | 建成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2个。 | 5月底前完成丽水市盛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废弃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建设;6月底前完成浙江金立圣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PC构件、30万吨预拌商品砂浆项目建设。 | 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加强涉及建筑固废整治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执法。 | 每月联合执法至少1次。 | 全年 | 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建设(规划)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再生固废:规范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再生固废回收企业。 | 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 | 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25个,整顿不合格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5个。 | 10月底前。 | 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依法取缔辖区内无证照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站点,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登记。 | 即查即改。 | 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 |||
培育或引入专业再生固废回收企业。 | 培育或引入1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 12月底前。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局,莲都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污泥固废:工业企业污泥管理有待加强,污泥非法倾倒时有发生。 | 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泥处置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污泥合法合规处置。 | 开展污泥产生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 8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完成辖区内污泥产生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10月底前,市里完成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加强各污水处理厂污泥设施规范化运行。 | 开展污水厂污泥规范化管理督查2次。 | 6月底前,开展污水厂污泥规范化管理督查1次;11月底前,开展污水厂污泥规范化管理督查1次。 | 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创建国家农村电商示范区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农村电商在全国的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 市级、县(市)级层面农村电商国家级示范区还未实现零的突破。 | 农村电商争取成为全国乡村振兴的一个示范点。市领导带队赴商务部汇报工作,申请商务部在我市设立国家级农村电商示范区或由我市下辖各县(市、区)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强县。 |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并实施,赴商务部汇报工作。争取遂昌县成为农村电商全国乡村振兴示范点。 | 3月底前与省商务厅、商务部初步对接;6月底前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相关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8月底前市领导带队赴商务部汇报创建工作。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加快建设乡镇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 | 建设乡镇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40个。 | 3月底前初步拟定建设标准;6月底前征求各方意见、完善建设标准并发文;9月底前建设20个;12月底前建设40个。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促进网络零售额稳步增长。 | 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 。 | 一季度实现网络零售额45亿元;二季度累计额实现网络零售额125亿元,三季度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230亿元;四季度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38亿元。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举办全国性电子商务活动,持续扩大影响力。 | 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村电商发展大会。 | 3月底前草拟全国农村电商发展大会初步方案;6月底前与中国国际电商中心完善会议方案;8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会议方案;10月底前组织实施。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基础教育和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优化供给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基础教育资源紧缺 | 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偏低。全市公办幼儿园覆盖面34.4%,等级幼儿园园覆盖率88.09%,省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41.21%,幼儿园教师持证率84.98%,分别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5.28、7.49、11.23、6.29个百分点。 | 1.实施优化资源布局行动。优化市区基础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画好各县(市、区)城区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图和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布局规划图,为教育资源布局和优质教育资源拓展提供规划依据。 2.实施教育项目攻坚行动。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建立精准投入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实施一批新建、续建项目,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实施学前教育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建设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加强等级幼儿园评估工作,强化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严格按规定建设配套幼儿园。 4.实施义务教育提升行动。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解决超标准班额问题,促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 5.实施庆元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行动。科学规划布局,推进多式建园,促进多元办园,创新管理机制,深化课程改革,提升幼教水平。 | 新增幼儿园学位4000个;新增在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数1500人,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37%;新增在省一二级幼儿园入园幼儿数4500人,省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新增幼儿教师持证人数110人,幼儿教师持证率达到87%。 | 新增学位9月前完成,其他12月底前完成。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义务教育超标准班额问题突出。全市标准化学校比例89.66%,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3.94个百分点。 |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0个,创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4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1%。新增小学学位5000个。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标准班额班级253个,确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出现新增超标准班额现象。 | 新增学位9月前完成,超标准班额减少和控制9月前完成,其他12月底前完成。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
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基础薄弱、步伐偏缓,缙云、青田被第二次列入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全省10个),莲都区创建基础薄弱。 | 缙云县:实施教育资源不足学校提升、“班额控制”、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教师素质提升等计划。 | 1.计划投入教育项目建设资金1亿元,新建项目3个、续建 6个,其中完工 6个,新增幼儿园学位900个、小学学位400个。 2.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1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 3.等级幼儿园比例提高到90%,幼儿教师持证率提高到95%。 4.完成2018年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年度目标,力争2019年脱帽,2020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新增学位9月前完成,超标准班额控制9月前完成,其他12月底前完成;完成2018年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年度目标,力争2019年脱帽,2020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缙云县政府,市教育局 | ||||||||
青田县:拓展教育资源,加大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力度。控制义务教育班额。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实行幼儿园“扩容改弱”。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 1.计划共投入教育项目建设资金1.5亿元,项目建设13个,其中新建 4个,续建9个,完工4个,新增幼儿园学位720个、小学学位1440个。 2.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2所,创建省标准化学校1所,标准化学校比例提高到82.98%,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 3.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项目2个,等级幼儿园比例提高到86%,幼儿教师持证率提高到83%以上。 4.完成2018年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年度目标,力争2019年脱帽,2020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新增学位9月前完成,超标准班额控制9月前完成,其他12月底前完成;完成2018年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年度目标,力争2019年脱帽,2020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青田县政府,市教育局 | |||||||||
莲都区:依法保障教育投入,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三年攻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1.计划投入教育项目建设资金6449万元,续建项目5个,其中完工4个,改造项目1项,新增幼儿园学位990个、小学学位1620个。 2.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2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 3.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项目2个,等级幼儿园比例提高到92%以上,幼儿教师持证率提高到91%以上。 4.2019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新增学位9月前完成,超标准班额控制9月前完成,其他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 莲都区政府,市教育局 |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 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 | 基层卫技人员不足。省要求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要达3.5人,全市缺口3037人。村级网点不健全,全市行政村卫生室设置率仅为29.2%(医改目标100%)。 | 开展卫技人才培养行动。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建立综合激励政策,推进卫技人员“县管乡用、乡招村用”改革。加强基层卫技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定向社区医生培养力度。 | 培养定向社区医生200人以上;遴选50名(其中卫生重点县30名)基层卫技人才与县级以上医院专家建立“师带徒”培养模式;组织开展全市医技、公卫、护理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2000人次;选送基层卫生管理人才与临床骨干100名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培养。 | 3月底前出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若干意见; 6月底前完成卫生重点县督导评估和总结交流; 年底前完成相关年度量化指标。 | 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散、小、弱,全市基层就诊率40.99%(省定目标65%)。分级诊疗基层承接能力薄弱。 | 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30个基层区域中心建设。启动新一轮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中心镇全覆盖,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抓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建设。破解基层医疗机构编制问题。 | 完成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30家;市级医疗资源下沉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县级医院与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全覆盖。 | |||
基层卫生激励机制不完善。县、乡“双下沉、两提升”专项经费未落实到位,基层卫技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未完全落实到位。 | 开展激励机制优化行动。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优先在云和、遂昌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补偿新机制,提高统筹使用效益。 | 9县(市、区)全面落实“双下沉、两提升”项目经费。在云和、遂昌、龙泉、青田等县启动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和绩效奖励机制。 | |||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 | 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速行动。全面完成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实现与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 全面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基层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卫生重点县提升工作任务艰巨。云和、松阳、景宁3县被列为卫生重点县(全省10个)。 | 景宁县:完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基层卫技人才培养;启动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 1.委托丽水市人民医院实施基层卫生培训工程,半年共培训5期200余人次,培养首席慢病防治专家5-10人。2.完成浙大一院民族医院装修60%;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100%,3.完成全市首家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中心建设。4.建成城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站,“定点、定时、定人”为县域内3万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责任医师签约服务;制定出台县级医院参与签约服务实施办法。5.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6.县级医院与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市级医院与景宁10名基层卫技人才建立师带徒关系,扶持特色科室建设4个。 | 6月底前完成卫生重点县建设,接受省级评估,并完成年度量化目标。 | 景宁县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 |
松阳县: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强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改革;推进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 1.新建的县域消毒供应中心投入运行。2.古市医院迁建工程一期项目完工,大东坝卫生院石仓分院迁建项目开工。3.启动中医院迁建项目前期谋划工作。4.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100%。5.制定出台县级医院参与签约服务实施办法。6.县级医院与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市级医院与松阳10名基层卫技人才建立师带徒关系,扶持特色科室建设4个。 | 6月底前完成卫生重点县建设,接受省级评估,并完成年度量化目标。 | 松阳县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 ||
云和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卫计人才培养机制;启动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模式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县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 1.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50%的主体工程。2.建立县域内消毒供应中心。3.通过合作办医的形式,实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对外营业。4.完成健康教育“双百”行动讲座50场。5.制定基层卫计人才培养计划,委托省卫计培训中心、全县技能培训中心举办卫生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基层卫技人员应急技能等培训班,半年共培训4期200余人次。6.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实现村民就医同步医保报销,减轻就医负担。7.慢病控制率达到55%。8.制定出台县级医院参与签约服务实施办法。9.县级医院与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全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市级医院与云和10名基层卫技人才建立师带徒关系,扶持特色科室建设4个。 | 6月底前完成卫生重点县建设,接受省级评估,并完成年度量化目标。 | 云和县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责任清单
(打造瓯江文创产业带会战)
针对短板事项 | 短板具体表现 | 会战举措 | 年度量化目标 | 时间节点安排 | 责任部门 (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
文创产业综合竞争力不强 | 从规模上看,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总产值230.83亿元,增加值为76.61亿元,占全省比重2.4%,总量小;(2017年数据尚未出)。 从区域发展看,青田、莲都、龙泉等三县(市、区)发展相对较好,景宁、庆元、松阳总量较小。 从产业层次看,缺乏大集团大企业,集成创新能力不强。全市规模以上企业229家,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3822家,占比6.0%。 | 根据《丽水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围绕将我市文化产业打造成千亿级产业的发展目标,重点推进历史经典文化产业、文化制造产业、文化休闲旅游产业、文化创意设计产业、文化信息产业、摄影写生特色产业、影视演艺产业以及文化会展产业等八大产业,建设和完善产业集聚平台、项目平台、市场主体培育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等四大平台,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 1.编制瓯江文创产业带规划。 2.实现文化产业总产值超300亿,增加值超100亿。 3.评选全市第二批重点文化企业,将其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助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4.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大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市上下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研究和部署全市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5.出台《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千亿级产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6.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义乌文交会、温州文博会、宁波文博会等会展活动,积极扩大丽水文化精品影响力,助推文化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市场。 7.制定石雕、剑瓷“双百亿”产业行动计划。 8.与清华大学合作,分三期举办丽水市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既通晓文化产业内容又擅长经营管理的高级人才。 | 编制瓯江文创产业带规划6月完成。 实现文化产业总产值超300亿,增加值超100亿,12月底前完成。 评选全市第二批重点文化企业,将其纳入重点培育对象,2月完成。 召开全市文化产业发展大会3月完成。 出台《关于加快把文化产业打造成千亿级产业的实施意见》4月完成。 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义乌文交会、温州文博会、宁波文博会等会展活动5月完成。 制定石雕、剑瓷“双百亿”产业行动计划,6月完成。 与清华大学合作,分三期举办丽水市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9月完成。 |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文广出版局、市旅委、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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