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923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8〕102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1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高水平推进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生态宜居”“大花园”建设和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治,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城乡协调、环境卫生、风貌特色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丽水样本、浙江示范,为打造“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全面实施以“五提升”(即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到2020年,全面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构建“环境美、村庄美、住房美、乡风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力争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行动计划,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房屋乱建、河道乱挖等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绿色空间守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做好森林消防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强山塘综合治理,到2020年完成山塘综合整治80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低散乱”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3.推动村庄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乡村规划设计,保护好农村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尊重原生肌理,与自然和谐共处,将绿化建设与地形地貌、风土人情等有机融合,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乡村绿化体系。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和绿化示范村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修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145个。注重村庄绿化保护和管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旅委]
4.打造生态田园环境。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完善田间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投入品合理有效利用。以“无违建县”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三改一拆”、“清三河”、地质灾害防治,结合农村困难住房救助保障、农村污水运维管理等,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居则居、宜文则文的原则,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探索多种村庄经营模式,大力推进民宿经济等特色生态产业和绿色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二)全域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深化农村户厕改造,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管理,农村厕所改造建设4650座,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13座。全面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统筹安排,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科学选择市域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旅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强化县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全覆盖,完成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到2020年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126个。加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污水治理,规范隔油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加强水系连通,巩固劣Ⅴ类水剿灭成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7.普及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专项行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理模式,基本建立设施设备比较完备、治理技术科学合理、保洁队伍长期稳定、监管制度有效运行、资金保障健全有力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每年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60个以上,到2020年,累计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120个以上,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80%以上建制村。扎实推进村庄及庭院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8.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推进“百河综治”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完善邮政网点建设,促进邮政快递合作,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村邮站运营,切实解决农村投递最后一公里。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出版局、丽水电业局、市通发办、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
(三)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
9.全面加强规划设计。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村庄设计,实行农房通用图集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坡地村镇”建设、田园综合体打造等,拓展落地试点类型,加快“处州民居”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国土局]
10.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化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生态环境和谐美丽的乡村土地集约利用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11.规范农房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危旧房风险防范机制和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救助工作,落实危房改造“五个基本”,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以安全实用、节能减排、经济美观、健康舒适为导向,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示范,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抓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村庄“墙院”和“赤膊墙”整治,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农房管理机制,着力解决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到2020年,全市完成农民搬迁9万人以上,每年确保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
12.强化景观风貌管控。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按照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落实带方案审批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联合基层规划、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结合当地的生态禀赋、产业禀赋、人居现状、人文渊源等进行分区规划。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国土局、市综合执法局]
13.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点带面、整乡整镇和点线面片相结合抓推进,全域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示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促进乡村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功能服务更为完善、景观风格更为协调、地域文化韵味更为彰显。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卫生村600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累计创建培育乡村振兴精品村60个,建设A级景区村庄600个;积极创建旅游风情小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委]
(四)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
14.推进全面系统保护。建立全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公布和挂牌保护,完善国家、市、县分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护。注重保护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保护管理体制,保障防灾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文广出版局、市旅委]
15.加强保护利用监管。编制市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落系统保护和整体利用。严格执行村落保护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抢救性保护,使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与周边建筑景观环境相协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加强科学利用,有序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家农事参与,以及民宿、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旅委、市文广出版局]
16.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挖掘农耕文明,复兴民俗活动,提升民间技艺,政策扶持民间手工艺人。加大对传统技艺、民俗、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力度,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加强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开展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深化“千村故事”编撰和“千村档案”建立工作,开展乡风文明大行动,推动文明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市农办、市旅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
(五)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
17.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小城镇环境整治攻坚力度,协调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强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进产镇融合,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产业的样板乡镇。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城镇等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到2019年底,完成全市158个乡镇整治,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市镇治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通发办]
18.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建设发展。坚持小城镇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按照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市场主体、惠及群众的要求,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制定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标准,提高规划设计编制和项目实施的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旅委]
19.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经营,提升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建设效益。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到2020年,完成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86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191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382公里,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129个。推动城镇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向乡村地区覆盖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完成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68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所有行政村均设有一项小型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丽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畴,由市乡村振兴指挥部负责统筹,市建设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加强督促指导,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和资金等要素保障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美丽乡村示范乡县创建,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市、区),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整体提升。根据省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地以县为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其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农村人居环境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加以通报公布。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
(三)加强要素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统筹涉农资金并建立健全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保障机制。各地按照相应的政府投入体系要求,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金融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倡导新乡贤文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乡村清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容村貌提升等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建管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全面推进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加快推进街路长制、网格长制、站长制等管理,推行环保治理依效付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建立领导对口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附件: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实施项目表
附件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项目表
系统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 单位 | 进度安排 |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
1 | 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 | 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种养模式,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在南明湖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提高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 | 市农业局 | 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 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 成功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 |
2 | 林业特色产业发展 | 开展林业特色产业强县建设,实施“一县一品”特色林业产业提升计划,全市木本粮油种植总面积128万亩以上,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17.5万亩,巩固深化20万亩。开发森林休闲养生产品,打造森林休闲养生品牌,修复森林古道27条、总长390.7公里。 | 市林业局 |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4.5万亩,巩固深化6万亩,修复森林古道7条120公里。 |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6.5万亩,巩固深化6万亩,修复森林古道10条120公里。 |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6.5万亩,巩固深化8万亩,修复森林古道10条150.7公里。 | |
3 | 开展“一村万树”行动 | 在全市实施“一村万树”三年行动,以1个村新植1万株树为载体,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持续加快农村绿化步伐,形成一村一品、一路一景、一树一业的乡村绿化美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绿化美化示范。 | 市林业局 |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45个。 |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 |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 单位 | 进度安排 |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
4 | 山塘综合治理 | 加强山塘综合治理,到2020年完成山塘综合整治80座。 | 市水利局 | 综合整治山塘14座。 | 综合整治山塘33座。 | 综合整治山塘33座。 | |
5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 市农业局 |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 |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 |
6 | 耕地保护工程 |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水田1.8万亩, 建成高标准农田55.8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3万亩。 | 市国土局 |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 |
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 7 |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 | 2018年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4650座,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13座。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同步全面完成粪污治理。 | 市农办 | 完成农村公厕改造建设 4650座。 | / | /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2%。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7%。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 ||||
市旅委 | 新建、改扩建厕所106个。 | 新建、改扩建厕所108个。 | 新建、改扩建厕所99个。 | ||||
8 | 推进垃圾革命 | 每年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60个以上,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80%以上建制村。 | 市农办 |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40个。 |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 40个。 |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40个。 | |
9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 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全覆盖,完成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到2020年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126个。 | 市建设局 |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 |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40个。 |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50个。 | |
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 单位 | 进度安排 |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
10 | 美丽河湖工程 | 坚持系统治理、融合兴水,集中推进130条(段)市级美丽河湖创建,完成17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安全、生态、美丽、富民”诗画江南韵味河湖。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完成200万方,建立健全轮疏工作机制,助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市水利局 | 河道综合整治7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100万方。 | 河道综合整治5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50万方。 | 河道综合整治5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50万方。 | |
11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到2020年,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2.12万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市水利局 |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7.34万人。 |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41万人。 |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37万人。 | |
12 | “四好农村路”建设 | 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25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191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382公里,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129个。 | 市交通运输局 | 新改建521.9公里,路面维修575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67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26个。 | 新改建977公里,路面维修639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34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51个。 | 新改建751.1公里,路面维修703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81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52个。 | |
13 | 乡村电网建设改造 | 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配电网设备,满足新能源接入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 | 丽水 电业局 |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配电网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满足新能源接入需求。 | |
14 | 农村通信设施提升 | 推进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 | 市通发办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 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 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 |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接入能力。 |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 接入能力。 |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接入能力。 | |
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责任 单位 | 进度安排 |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 | |||||
15 | 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提升 | 完成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 市建设局 |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0%,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 |
16 | 农村危房治理改造 | 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任务,实现全市农村房屋信息化管理。从2019年起,实现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实行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即时救助保障。 | 市建设局 | 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保障2708户。 | / | / | |
17 | 防洪排涝工程 | 到2020年,全市9个县(市、区)城市防洪闭合圈达到20—50年一遇,有防洪要求的镇区达到20年一遇。 | 市水利局 | / | 新增水库总库容约3396万立方米。 | 新增水库总库容约14823万立方米。 | |
18 | 异地搬迁工程 | 创新扶贫异地搬迁方式,结合生态搬迁、地质灾害点搬迁等工作,大力实施异地搬迁工程。 | 市国土局 |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 |
19 | 卫生村创建活动 | 到2020年,创建600个省级卫生村。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创建500个省级卫生村。 | 创建550个省级卫生村。 | 创建600个省级卫生村。 | |
20 | 美丽宜居示范村 | 深入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累计创建22个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 | 市建设局 | 创建6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 创建8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 创建8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 |
21 | 美丽乡村创建 | 到2020年,争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3个、30个示范乡镇、6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A级景区村庄600个。 | 市农办 |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 |
市旅委 |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村庄。 |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 村庄。 |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村庄。 |
附件